为贯彻落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要求,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加强自身合规建设。5月9日,光明区检察院首次就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召开公开听证会。
据悉,2022年7月,涉案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因公司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员工法律意识淡薄,实施了犯罪行为,严重影响了该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城市更新建设产生了不利影响。此案件暴露出该公司在预防违法犯罪方面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完善,存在违法犯罪隐患,需要及时消除。经光明区检察院检察长决定,刑事案件检察官办案团队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根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检察建议正式发出前可以征求被建议单位的意见。听证会上,涉案企业负责人及法律顾问认真听取光明区检察院初步提出的建议,并发表了相应的意见。 据了解,本案是涉及民营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存在漏洞、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而引发的刑事案件,对此光明区检察院依托深圳市光明区第三方管委会平台,邀请光明区第三方管委会成员单位参与本次听证会,对涉案企业的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措施提出了专业意见。
“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确有必要,且需要持续跟踪问效”“要注意单位内部惩戒措施是否与法律惩戒重复”“企业可通过量化监督检查的措施落实生产经营制度” ……
三位听证员从各自的专业角度针对性提出了意见,为光明区检察院在今后办理各类案件的过程中如何综合履职,高质量践行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行使宪法赋予的神圣的法律监督职能提供了宝贵经验。光明区检察院将依据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充分结合听证评议意见,依法制发检察建议。
下一步,光明区检察院将继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引导民营企业家及企业内部人员增强法治意识,推动建设法治民营企业,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编辑 李斌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党毅浩 三审 甘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