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Ⅳ级
广东应急管理
04-26 18:45

据气象水文部门监测预报,我省雨情水情逐步趋缓。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和省防总有关规定,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决定于4月26日18时将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省防总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动态,加强值班值守和会商研判,及时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毫不松懈落实重点领域安全防范各项措施,做好危险区域安全管控和人员转移避险工作,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编辑  薛锦瑜  审读 伊诺 二审 李怡天 三审 张露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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