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布3月新增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深圳特区报记者 解树森
04-26 17:50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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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获悉,为进一步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警示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安全守法出行,广东省道安办向社会公开发布今年3月新增的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其中深圳2人“榜上有名”。

终生禁驾,即违法行为人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说该名违法人员终生不得再驾驶机动车。记者了解到,此次公布的名单中,全省共有58人终生禁驾。其中,深圳蒋某况因造成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构成犯罪,陈某安涉酒驾驶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2人被终生禁驾。

哪些情况会被终生禁驾?据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事故后逃逸的,吊销驾照后终生不得重新取得。

深圳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切勿酒后驾车,且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好现场,迅速报警,积极协助抢救伤者,切不可存在侥幸心理企图逃避责任,否则将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编辑 欧阳晨煜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桂桐 三审 赵明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解树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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