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破解“女厕排长队”难题的启示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赵强
04-17 21:07
收录于专题:圳论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每逢节假日和周末,各大商场、景区的女厕所人满为患,时刻考验着女性的“耐性”。所幸的是,“女厕排长队”的现象,引起了深圳检察机关的注意。

经调查发现,深圳市公园、轨道交通车站、商场、旅游景点、医院等人流量密集场所的公共厕所,女男厕位比例平均为0.99∶1,并没有达到住建部《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中“人流量密集场所女厕位与男厕位比例不应小于2∶1、其他场所应达到3∶2”的要求,“坑位不够”是女厕长期排队问题的症结所在。同时,深圳检察机关还发现部分公共厕所还存在无障碍设施未达到建设标准等问题。

最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等方式从源头推动相关部门展开了一场及时的“厕所革命”。经过整改,目前深圳全市新改扩建公厕共80座,女男厕位比为2∶1,并在部分区域新建公厕时试用潮汐公厕;增加女厕位供给、节假日及大型活动期间增加临时厕所、灵活调配男女厕位;对无障碍厕间开门方向不达标的进行调整,并增设扶手、紧急呼叫按钮、低位挂衣钩等无障碍设施。

4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发布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十大典型案例,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督促规范公共厕所男女厕位建设标准行政公益诉讼案榜上有名。

排队时间长、厕位不足等问题,不仅影响了女性的日常生活,更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对于性别需求的忽视。“女厕排长队”现象虽看似寻常,实则是女性在公共场所遭遇的隐形歧视与权益缺失的直观体现。深圳市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的方式,从源头上推动解决“女厕排长队”难题,这不仅是对法律的有效运用,更是对社会责任的积极担当。

这一案例对整个社会性别平等意识的提升也具有促进作用。从0.99:1到2:1的厕位比例变化,虽然看似微小,却蕴含着深刻的社会意义。它告诉我们,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不仅仅是一句口号,而是需要落实到具体行动中,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社会的进步不仅仅体现在高楼大厦的林立,更体现在对每一个人、每一个群体需求的细致关怀。

与此同时,这一案例还让人们看到,维护公共权益,不仅要关注宏大的社会议题,更要关注那些看似琐碎、实则关乎民生幸福的“小事”。因为,正是这些“小事”,构成了我们日常生活的真实质感,决定了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和温度。当法律与公益相结合,当政府与社会共同参与,我们就一定有能力有办法去解决那些看似微小却关乎每个人生活质量的问题。

编辑 温静 审读 张雪松 二审 桂桐 三审 周国和

(作者: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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