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捞被音集协起诉侵权?音集协回应:已达成和解
读特新闻记者 严偲偲
03-13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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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澎湃新闻报道,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近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与上海捞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新增开庭公告,原告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该案将于4月9日在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股权全景穿透图显示,上海捞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为海底捞旗下企业,由四川新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间接全资持股。

3月13日,读特新闻记者从音集协了解到,目前音集协已与海底捞达成和解,企业履行了付酬义务,音集协已撤诉。

据音集协总干事周亚平介绍,根据《著作权法》中的第四十五条,将录音制品用于有线或者无线公开传播,或者通过传送声音的技术设备向公众公开播送的,应当向录音制作者支付报酬。

“这条法规适用两种场景,第一种有线或无线公开传播主要是指电视、广播、互联网上的传播。而第二种通过传送声音的技术设备向公众公开播送,则是指现场传播,例如公共场所播放背景音乐等。”周亚平说道。

他进一步表示,使用录音制品具有不确定性,而且数量是海量的,在餐厅、商场、酒店、健身房、主题公园等公共场所播放背景音乐,都应向录音制作者支付版权费用。由于权利人众多,使用者往往无法逐一联系付费,因此就出现了音集协等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使用者不仅有义务支付费用,同时还应提供播放作品的清单,音集协将根据清单将费用转付给相应的权利人。”

编辑 秦涵 审读 郭建华 二审 关越 三审 刘思敏

(作者:读特新闻记者 严偲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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