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迪士尼被告了!因公开播放BGM涉嫌音乐侵权
读特融媒体记者 严偲偲
2023-12-14 21:50

读特客户端

读特在线,您的新闻观察眼

素有“版权狂魔”“最强法务部”之称的迪士尼,也因涉嫌侵权成了被告。天眼查App显示,近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上海国际主题乐园有限公司(即上海迪士尼度假区)相关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新增开庭公告,原告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该案将于2024年2月22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天眼查App上显示的相关开庭公告。

公共场所背景音乐

不是想放就能放

12月14日,读特记者联系到音集协副理事长兼总干事周亚平,他向记者表示,此次起诉上海迪士尼是基于2021年6月实施的新《著作权法》中的第四十五条,根据该项规定,将录音制品用于有线或者无线公开传播,或者通过传送声音的技术设备向公众公开播送的,应当向录音制作者支付报酬。

“新增的法规适用两种场景,第一种有线或无线公开传播主要是指电视、广播、互联网上的传播。而第二种通过传送声音的技术设备向公众公开播送,则是指现场传播,例如公共场所播放背景音乐等。”周亚平说道。

他进一步表示,此前的《著作权法》均为专有使用权,权利人同时拥有禁止权和获酬权,而新增的这条针对录音制品的法规仅赋予了权利人获酬权。“这就意味着使用者无需经过权利人的许可,就能够公开传播录音制品。因此,使用的录音制品具有不确定性,而且数量是海量的。主题公园只是其中之一,商场、酒店、餐厅、健身房等公共场所播放背景音乐,都应向录音制作者支付版权费用。”

由于权利人众多,使用者往往无法逐一联系付费,因此就出现了音集协等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周亚平表示,使用者不仅有义务支付费用,同时还应提供播放作品的清单,音集协将根据清单将费用转付给相应的权利人。他还表示,此次起诉上海迪士尼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获得赔偿,而是敦促对方履行相关义务。

主题公园侵权已有先例

背景音乐属商业性用途

这已经不是主题公园第一次陷入侵权纠纷,早在2018年“上海欢乐谷”所属的上海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就因侵犯音乐作品表演权,被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告上法庭。经过审理,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最终作出判决:华侨城公司侵权使用音乐事实成立,涉案单曲赔偿音著协音乐著作权使用费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16000余元。

据此前媒体报道显示,2017年后,上海迪士尼乐园已与音著协达成许可合作协议,获得了合法使用音乐的著作权许可。那么,已经向音著协支付了版权费,还需要向音集协支付版权费吗?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温昕乐告诉记者,歌曲的版权分很多种,在门店播放的场景,分别涉及歌曲的词曲著作权和录音制作权,词曲著作权由音著协管理,而录音制作权由音集协管理,两个协会分别管理不同的权利,因此向二者支付版权费并不冲突。

温昕乐表示,由于是在经营场所播放背景音乐,虽然并非直接利用音乐作品获利,但背景音乐可提高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的愉悦程度,进而对商家的销售起到一定促进作用,是一种间接获利的商业性使用行为。在经营性场所进行商业性用途的公开表演或传播,应向著作权人及录音制作者支付报酬。

记者14日就此次侵权纠纷向上海迪士尼发去邮件,询问园区内音乐使用的版权情况,以及是否存在侵权行为,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编辑 范锦桦 审读 郭建华 二审 李怡天 三审 万晖

(作者:读特融媒体记者 严偲偲)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