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集赞免罚? 罗湖交警:真的!还有别的套餐可选择
读特记者 彭桂红 通讯员 王一琳 实习生 杨静雨
2020-08-30 08:02

“我在深南人民南路口因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被罗湖交警查获。通过教育,我已经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以及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集齐20个赞即可和交警蜀黍说再见,请大家动手为我点赞,也希望大家引以为戒,自觉遵章守法 。”

近日,一些罗湖市民的微信朋友圈里,出现了这样的画面。原来,为提升辖区交通秩序,引导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近期,罗湖交警推出“朋友圈集赞免罚”新举措。

据介绍,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除批评教育外,可以将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上传至微信朋友圈,集满20个赞可免于处罚;当然,如果违法驾驶人不愿意在朋友圈曝光自己,还可以选择担任交通志愿者参与路口劝导或者依法接受相应处罚的组合套餐!

记者从罗湖交警处了解到,此次推出非机动车驾驶人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集赞免罚”的措施,一方面是为了让违法者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加深印象避免以后再犯;另一方面也是利用微信朋友圈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希望以点带面,让更多的市民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据悉,8月以来,罗湖交警已在辖区内深南人民南路、翠竹田贝四路、清水河红岗路、宝安南路梨园路口等路段实施“朋友圈集赞免罚”的新措施。目前,已有近百名违法驾驶人接受了“朋友圈集赞免罚”。

下一步,罗湖交警也将持续在辖区内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并在执法过程中对行人、非机动车群体闯红灯、乱穿马路、逆行等部分交通违法行为实行“朋友圈集赞免罚”新举措,以让更多市民朋友“守交规、懂交通、倡文明”,不断提升辖区交通文明秩序。

(来源: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

编辑 刘春雨

(作者:读特记者 彭桂红 通讯员 王一琳 实习生 杨静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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