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合同披露重大信息,怡和通基金收警示函,公司法人曾被深圳证监局约谈
读创财经综合
02-2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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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监局官网2月20日消息,日前,深圳市怡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法人孙红卫被出具警示函。

图片来源:深圳证监局官网

经查,怡和通基金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山东建海创科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信息的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私募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孙红卫自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依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深圳市怡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孙红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开信息显示,怡和通基金成立于2015年6月15日,注册和实缴资本为1000万。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怡和通基金在2022年已主动注销。

图片来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

此外,2023年7月4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公告,要求怡和通基金有关负责人孙红卫到深圳局接受监管约谈,并透露,此前,深圳证监局已通过电话、上门督导等多种方式要求孙红卫接受监管约谈,但其均未配合,也未提供正当理由。

图片来源:深圳证监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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