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检察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中山日报
2020-08-25 14:32
摘要

今年以来,中山市检察机关做了大量工作,有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为妇女儿童筑起“防护墙”。

记者获悉,近日,中山市人民检察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这是全国妇联对该市检察机关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所做工作的肯定。

今年以来,中山市检察机关做了大量工作,有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为妇女儿童筑起“防护墙”。该市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卖淫等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今年1-7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此类案件150件226人,提起公诉137件205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4件89人、起诉75件90人。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批捕未成年人犯罪63人、不批捕17人,起诉100人、不起诉43人。

同时,中山市检察机关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分别与市公安局联签《关于依法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意见》,与市妇联联签《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实施办法》。

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市检察机关将心理测评系统和对心理危机干预引入未成年人帮教救助工作,同时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推动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共开展亲职教育、家庭教育指导100余人次,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见习编辑 吴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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