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地设立“喝酒技术交流中心”?官方:非法挂牌涉嫌违规
读特客户端综合
01-17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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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张“铜梁区喝酒技术交流中心”的照片出现在社交平台上,受到广泛关注。网友对于该组织的定性产生了疑惑,不知是正规机构还是恶搞行为。

根据照片显示,该单位所挂牌子银底黑字,构造和用语像极了政府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牌子。

网传挂有“喝酒技术交流中心”单位牌子的照片。

为此,大象新闻记者找到了该挂牌单位的联系方式,并与之取得联系。据其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是一家KTV,属于娱乐场所,门口挂出“铜梁区喝酒技术交流中心”字样的牌匾,就只是想吸引眼球,招揽生意而已。“我们店的名字叫百集金港KTV,门口的牌子就是挂着玩儿的,没有什么实质性意义。”

因故作宣传噱头却使得公众产生了极大误解,那么商户是否可以自行挂这样的牌匾吗?将这一情况反映到当地政府部门后,工作人员表示,这是不允许的,并表示将“核实一下具体情况”。

根据我国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明文要求,企业名称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政党、党政军机关、群团组织名称及其简称、特定称谓和部队番号。此外,依据我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没有经过注册就挂牌的社会团体,应被定性为非法社会组织。

国务院官网发文《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不过,经检索发现此类以“交流中心”“培训基地”作为噱头字样的挂牌调侃行为,此前已有不少商家涉及。

2019年,山东省民政厅在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了“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其中包含山东喝酒技术培训中心、莱芜喝酒人才培训基地、中国喝不醉研究学院德州分院、菏泽市巨野县一直喝培训基地等。2020年,有消息曝出沈阳街头一家店面挂有一牌匾写着“沈阳市喝酒技术人才培训基地”。

涉及非法挂牌的商家。

对此,北京天元(郑州)律师事务所王文博律师表示,成立民间组织,无论是社会团体还是民办非企业单位,都是需要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的。“成立民间组织不但要满足《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要求的各项条件,并且还坚决不能开展任何营利性的活动。否则就可能被定性为非法民间组织,按照《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予以取缔。”

(综合自大象新闻、国务院官网、澎湃新闻)

编辑 孔盼成 审读 郭建华 二审 张玉洁 三审 刘思敏

(作者:读特客户端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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