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一女子半年内谎称外卖中吃出“异物”200多次,向商家索赔达2万元
极目新闻
01-08 15:12

1月6日,据法治进行时报道,西安女子邓某某在全国18个省市频繁点外卖,半年内她吃出“异物”200多次。

报道称,据警方调查,外卖到了后,邓某某直接线上联系商家,称自己吃到了虫子、订书针等“异物”,造成身体不适,要求商家进行赔偿。半年内,其索赔金额达2万元。目前,邓某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磊向记者表示,从邓某某虚构吃出异物造成身体不适,以举报投诉等方式威胁商家索要财物的行为来看,是典型的敲诈勒索行为。

女子虚构外卖中两百多次吃出异物

顾客投诉记录 (法治进行时报道截图)

据警方介绍,经过梳理,邓某某住在陕西西安的某小区内,但每天都在线上点其他城市的外卖,送餐地址都是各个小区门口,餐到后,邓某某直接会在线上联系商家,称自己吃到了虫子、订书针等“异物”,要求外卖商家对她进行赔偿。邓某某说,她点餐后会说自己肚子疼,商家就会给她转钱。

警方查明,半年内,邓某某在全国各地外卖下单两百多次,涉案金额达两万多元,“订单量非常大,一天大概是一到两单”。目前,邓某某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办理之中。

邓某某在接受警方调查时,自称是在网上看到相关内容,就试了试。据北京警方披露,除了邓某某外,侦查员通过梳理外卖平台的投诉信息后,先后锁定了13名敲诈嫌疑人,这些人多次以食品中有“异物”、食品过期为由,对外卖平台进行敲诈,索要赔偿。2023年11月底,北京警方对14名嫌疑人展开了集中收网行动,初步核实涉案560余起,涉案金额5万元钱。

律师:是典型的敲诈勒索行为

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磊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从邓某某虚构吃出异物造成身体不适,以举报投诉等方式威胁商家索要财物的行为来看,是典型的敲诈勒索行为,“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有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司法机关认定非法占有目的,主要考虑当事人有无合法的民事权利基础,如果这个异物是邓某真的从食物中吃出来的,异物确实是商家失误落入食物的,邓某索赔多少都合法,但异物有证据证实是邓某某自己放的,可以推定其主观目的是非法占有。”

警方对邓某某进行调查 (法治进行时报道截图)

胡磊介绍,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中,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敲诈勒索数额、次数、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超过三次的次数可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利用外卖吃出异物威胁索要财物屡见报端。福州警方曾披露一起典型案例:2022年8月,某外卖平台接到多个福州商户投诉,称有用户以外卖吃出苍蝇、头发等异物,向商家索取订单价格5倍至10倍的赔偿。但商户却表示十分冤枉。针对商户投诉,平台对该用户账号进行了排查,并向警方报案。

警方调查发现,自2019年起,该用户利用数十个美团外卖账号,以外卖中吃出异物为由,对商家和平台进行敲诈,甚至在网上发帖传授自己的“敲诈经验”,并以此牟利。据统计,该用户前后累计骗取赔偿79次,涉案金额近万元。犯罪嫌疑人张某交代,之前自己在点外卖的过程中,发现商家十分重视用户评价,而谎称外卖中有类似头发的异物往往难以求证真实性,张某便以为发现了商机,多次以此为借口敲诈商家。

胡磊提醒,外卖商家在日常经营中要合规经营,遇到投诉应该正常应诉解决问题,而不是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花钱了事,遇到此类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

编辑 刘悦凌 审读 张蕾 二审 关越 三审 刘思敏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