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不抵债!北京市一中院依法受理中植企业集团破产清算案
读创财经
01-05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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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消息,债务人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破产原因,故于2024年1月5日裁定受理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

去年8月,“中植系”旗下四大财富管理公司延期兑付。随后,有关“中植系”溃败的消息甚嚣尘上。

去年11月22日,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小程序向投资者发出一封《致歉信》,中植集团在信中坦言,通过中介机构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发现,按照中介机构模拟合并口径测算集团总资产账面金额约2000亿元,由于集团资产集中于债权和股权投资,存续时间长,清收难度大,预计可回收金额低,流动性枯竭,资产减值情况严重。同时,由于债务规模巨大,剔除保证金后相关负债本息规模约为4200亿元~4600亿元。

如《致歉信》中所言,初步计算中植集团资不抵债的“窟窿”约为2200亿元~2600亿元。

编辑 许家宜 审读 郭建华 二审 张玉洁 三审 张露锋

(作者: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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