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法 | 工程层层转包,务工人员的工资应由谁支付?
深圳普法
01-05 17:08

务工人员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能侵犯他们的合法权益。

但建筑单位、施工单位等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的现象,在一些地方时有发生。此外,务工人员面临工程层层转包的情况,往往不知道如何依法维权。

事实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三款明确规定了,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在上述案例中,A公司承包了工程,是直接责任主体。虽然A公司已经将该工程发包给张某,但对于务工人员的欠薪问题,A公司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当然,若A公司认为其合法权益遭受损失,可以通过民事途径另行解决。

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需要多方主体的共同努力。如果务工人员的工资被拖欠,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或投诉、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用合法的途径维权!

编辑 詹珊珊 审读 曾锐 二审 邹远先 三审 洪鹏辉

(作者:深圳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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