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住户楼上撒钱,官方回应:情绪波动比较大

读特客户端综合
2024-01-04 13:42
摘要

1月3日傍晚,网传信息显示,广东肇庆广宁县顺景花园小区一住户从楼上抛撒大量现金,引发广泛关注。

1月3日傍晚,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视频称,广东肇庆广宁县顺景花园小区一住户从楼上抛撒大量现金,引发广泛关注。

地面上散落有很多百元人民币(网传视频截图)

相关视频显示,小区住户的阳台和地上都落有人民币。据事发地一商户称,确实是有人撒钱,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也无人敢捡。

视频中的画外音表示,“有人在撒人民币啊。”小区涉事楼栋的地面上、窗台上,都散落有百元大钞,还有很多围观群众,警方也正在现场处置。

撒钱现场引发群众围观(网传视频截图)

据大象新闻报道,肇庆市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接到了此事的报警,已经处理完毕。

1月4日上午,广宁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告诉大皖新闻记者:“这个因为是家庭的一些琐事,(导致当事人)情绪波动比较大。”

工作人员表示,撒的是真钱,但散落的钱并没有人哄抢。

“撒钱的是大人,具体撒了多少钱还在统计中,应该是全部追回来了。”据工作人员介绍,当时就有群众报警,民警也很快到达了现场并将事发地保护起来了,具体情况待详情查明后将会发布情况通报。

【读特新闻+】

当街撒钱违法吗?

据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介绍,当街抛撒钞票属于故意损毁人民币的行为,这也是《人民币管理条例》所明令禁止的,对故意损毁人民币的行为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因抛撒人民币造成他人哄抢,扰乱公共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根据违法情节,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警告、罚款或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

那么,撒完了钱,捡到钱的人需要归还吗?

对此付建表示,如果当事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对自己所做的行为负责,其行为属于放弃所有权,他人无须归还。如果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行为不具有民法上的效力,他人应当归还。

(综合来源:大皖新闻、都市快报、潇湘晨报、大象新闻、顶端新闻)

编辑 许家宜 审读 张蕾 二审 张玉洁 三审 刘思敏

(作者:读特客户端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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