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法 | 合伙做生意,小心这些坑!
深圳普法
01-03 18:11

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合伙做生意,有很多我们不得不知道的法律知识。

漫画案例中,小俊与B医疗用品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此协议符合合伙合同的特征,属于个人与企业法人之间的合伙。因此,案例所涉债务属于合伙债务,B医疗用品公司作为合伙人之一,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因此,若小俊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他有权利向B医疗用品公司追偿。

合伙人,应当是有共同的事业目的,共同出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在风险情形发生时,应当共同承担而非逃避。最后,普法君想借此案例提醒大家: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遇到难题,不要忘记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编辑 詹珊珊 审读 曾锐 二审 邹远先 三审 洪鹏辉

(作者:深圳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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