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行驶中突然着火 网格员挺身而出除险情
读特记者关万学 通讯员 罗舞燕 张鸿 姚思倚
2020-08-23 20:36

“不好!那台车在冒烟,我们赶紧过去看看!”8月20日晚,公明街道建设东路84号附近一汽车在行驶过程中突然冒出滚滚浓烟,网格员秒变“救火员”,连同消防员一同将火苗及时扑灭,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网格员的快速反应和得当处理获得辖区群众的一致点赞。

当晚8时许,网格员余硕峰、麦爱娣、袁君等人正在辖区开展“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公务行动,当他们排查至建设东路84号附近时,突然一辆在行驶中的轿车急停在路中央,车前冒出滚滚浓烟。根据日常在消防安全常识培训中掌握的消防知识,余硕峰等人判断车辆极有可能会起火,于是第一时间上前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大哥,你的车前引擎盖在冒烟,好像要着火了,赶紧下车!”司机前脚刚下车,车厢中间就开始窜起火苗。“袁军,赶紧报警!爱娣姐,我们去借灭火器!”见情况危急,余硕峰和麦爱娣连忙跑到附近商店借来4瓶灭火器扑救初起火情,在距离火源2—3米的地方,对准起火点的火焰根部喷射,但由于火势太大,火源还未能完全扑灭。不久时,消防工作人员赶到现场,火势很快被控制。看着火情慢慢被扑灭,事发现场的网格员和群众们也松了一口气。

“事发点在百佳华商场附近,当时大街上人来人往,我们只想着赶快灭火,以免伤及路人和行驶的车辆。”回想起事发当时的情形,网格员仍然有些激动:“所幸扑救及时,现场无人员伤亡,也没造成更大的财产损失。”余硕峰说完,擦了擦额头的汗水,转身继续投身到排查工作中。临走时,网格员叮嘱车主拿出三角警示牌放置在道路上,免得再次发生事故,车主连声道谢,并对网格员竖起了大拇指。

消防员对起火原因作进一步检查,初步判断是电池或大灯线路导致起火。在此提醒广大车主,一旦发现车辆有冒烟、着火等迹象,迅速将车辆停靠在路边并制动熄火,司机和乘客应尽快转移到安全地点。注意不要盲目打开发动机舱,一旦打开会导致大量氧气涌入导致火势增大。若火势稳定并未有爆燃现象,应迅速拿出汽车装配的消防灭火器将火扑灭,同时拨打火警电话。

编辑 汪新林

 


(作者:读特记者关万学 通讯员 罗舞燕 张鸿 姚思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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