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读懂广东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计划(2023—2025年)
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陈行
2023-12-22 17:01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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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计划》)。

其明确:到2023年底,广东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普遍建立,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到2024年底,广东行政执法信息化、数字化水平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到2025年底,广东部署的各项重点任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大幅上升。

《实施计划》要求,广东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化制度化培训机制,开展分类分级分层培训。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业务培训登记卡制度,如实记录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接受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情况,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未明确具体学时的教育培训按45分钟为1个学时计算),原则上于2024年6月前完成对本地区、本部门行政执法队伍的全员轮训。

在落实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清单制度方面,《实施计划》显示,广东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省各有关部门要围绕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聚焦是否存在违反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等制度,是否给执法人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是否将罚没收入与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奖金、补贴收入直接或者变相挂钩等行政执法不规范行为,梳理本地区、本系统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治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等,形成专项整治台账。

就此,广东省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专项整治台账要于2023年底前报广东省司法厅备案,并于2024年6月底前将专项整治情况报送广东省司法厅汇总。广东省司法厅要适时组织对全省专项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并将专项监督情况向广东省人民政府报告。

《实施计划》强调,对于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方面,广东确保在2023年底前普遍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对于实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制度,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切实督促指导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结合政府权责清单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事项与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协调统一。

权责清单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在事项名称、基本编码、设定依据、事项类型、行业部门、行使层级等方面要保持一致,可以“一单两用”。全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在2024年6月底前,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完成本部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权责清单事项认领并对外公布。

此外,广东将推进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即“粤执法”向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应用全覆盖,加快“粤执法”与粤省心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社会综合治理等平台业务联动,实现快速响应、精准执法。并且,探索推行行政执法案件“一案一码”制度,在每份行政执法决定书后生成案件专属二维码,记载行政执法基本流程、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行政执法决定等信息,更好保障知情权和监督权。

图源: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原标题《广东预期到2025年底,行政执法质量这样提升》)

编辑 吴诗敏 审读 刘春生 二审  桂桐  三审  张雪松

(作者: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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