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蜜俩在东莞合伙开公司,一言不合对簿公堂
读特记者 刘秋伟
2017-10-27 20:02

一对20多年的闺蜜在东莞市合资办公司,因账目问题闹矛盾,最后对簿公堂,要求解散公司。10月27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这起案件。

二十多年的感情毁于一旦

秦女士和王女士是初中同学,也是无话不谈的闺蜜,中学毕业后,两人双双南下东莞打工,在事业上打拼出了一片天地,相继拥有了各自的工厂。两人的友谊也在长时间的互助相处中越发深厚,两家人经常一起回老家,一起外出旅游。

2013年11月,秦女士和王女士以及另外一名股东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当时,三人约定秦女士和另外一名股东各自出资100万,王女士出资200万,因王女士是大股东,负责公司的全面管理。但是,当公司运营三个月后,秦女士却发现公司的帐目有问题,随即邀请了专业人士查账。秦女士表示,通过查账,不仅发现公司账目混乱,而且王女士当初承诺的200万投资款,并没有足额到账。因此秦女士和另一名股东要求对公司进行审计,但关于审计事宜,三名股东没有达成一致。

股东之间的矛盾不断升级,引发了一系列诉讼,包括秦女士起诉王女士,要求股东知情权、补足出资、解散公司,以及王女士起诉秦女士损害公司权益。

庭审现场双方“撕破脸面”

2017年10月27日,秦女士和王女士这起“公司陷入僵局 股东起诉解散”的案件,在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进行了第二次开庭审理。

原告秦女士和另一名股东认为,公司管理陷入僵局,经营收入并没有进公司的账户,而是进了王女士的私人腰包。

2014年5月起,公司就已经开始清退员工,供应商、房东一直追讨欠款。公司成立以来,从未召开股东会议,而且从2014年6月之后就不再经营,加之三个股东之间不和,也不能通过协商作出有效的决议。因此,原告秦女士和另一名股东认为,公司继续存在会损害自己作为股东的利益,诉请法院要求解散公司,最终对公司进行清算。

被告王女士反驳称,此前承诺出资200万已经足额到账,而公司的前期经营需要时间,暂时没有盈利也属正常。王女士还指出,公司前期的支出大于400万,多出的十几万开销,是自己私人垫付的,因此也没有记录在案,并称秦女士也应该知道此事。

在庭审现场,原被告双方都出示了相关证据,互相指证对方说谎,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编辑 刘桂瑶

编审 刘春生

(作者:读特记者 刘秋伟)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