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2024年1月2日开放上市公司年报披露预约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3-12-20 20:28

上市公司年报季即将到来。为进一步夯实上市公司财务基础、提升信息披露质量,12月20日,北京证券交易所(简称“北交所”)发布通知,要求做好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对上市公司、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年报编制和报送工作中应重点关注的事项作出安排部署。根据要求,上市公司应当于2024年1月11日前完成年度报告披露时间的预约,并在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年度报告的披露。

2023年8月,证监会正式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同步发布修订后的上市规则及独董指引等配套业务规则。北交所按照独董新规要求,增加了独董相关披露提示,如董事会应当对独董独立性进行评估以及出具专项意见,并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等;同时明确了独董述职报告的内容要求。

通知还对一些易错要点进行提醒。增加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差异提示,通知强调,预告、快报披露数据与审定数据差异超过20%的,公司应当及时修正。引导上市公司合理进行分红,要求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制度中的股东回报政策,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通知还提示公司及时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相关材料,加强内幕信息管理,防控内幕交易风险。

以投资者需求为核心,通知要求公司按重要性原则披露市场关注的重要信息。要求公司单独披露核心竞争力内容,突出中小企业在细分领域的优势,引导公司提高对行业可比信息的披露等。此外,对于篇幅过长、重复披露的部分,采用设置查询索引、精简披露内容等方式减少重复披露。在商业模式、行业信息等方面,要求公司尽可能使用日常用语、短句和图表等简明浅白、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阐述说明,提高年度报告可读性。

北交所还明确,上市公司应提前确定披露时间,并在上市公司业务管理系统提交预约申请。上市公司应按照预约时间披露,尽量减少变更情况。北交所将于2024年1月2日9:00起开放年度报告预约系统。上市公司应当于2024年1月11日前完成年度报告披露时间的预约。

上市公司应当在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年度报告的披露。预计不能在2024年4月30日前披露年度报告的,应当及时向北交所报告,并公告不能按期披露的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的最后期限。

上市公司未在2024年4月30日前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简称“未按规定披露年报情形”),且未在要求期限内改正的,上市公司应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向北交所申请办理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停牌。对于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年报情形且无正当理由未能在2024年4月30日前披露或改正的上市公司,交易所将对其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编辑 许家宜 审读 张蕾 二审 张玉洁 三审 刘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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