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企业规定员工须10分钟内如厕?劳动监察部门已介入
读特客户端综合
2023-12-14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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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有网友爆料称,江苏无锡乐星电缆公司规定,员工只被允许在上午和下午各规定的10分钟内上厕所,如果员工在其余时间上厕所,临时工将被开除,正式工则会被扣钱。

视频画面中,有该公司“虐待员工”的字眼,并显示一段监控画面,监控正对着一个厕所门口,能看到有人进出,显示的时间是星期一下午四点多。有网友评论,“要是内急忍不住怎么办?”

网传截图


公司:谣言,已报警 劳动监察部门已介入


据奔流新闻,12月14日,乐星电缆(无锡)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这个谣言对我们的声誉造成了伤害,公司也已经报警了。”

无锡市新吴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们已注意到这一消息,这种规定不合理,劳动监察大队已在核查相关消息是否属实。

律师:“10分钟内如厕”涉嫌侵权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蓝天彬律师解读道,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上厕所是员工的基本生理需求,公司要予以保障,这样的规定涉嫌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涉嫌侵犯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综合大皖新闻、极目新闻、奔流新闻)

见习编辑 刘兰若 审读 郭建华 二审 李怡天 三审 万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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