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国家水电燃气价格政策严格执行,深圳市水电燃气收费行为合法规范,深圳市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12月1日后,对发现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执法单位将全面依法调查处理。
12月2日,深圳开出首张因水电费加价的罚单。2日,深圳一房东在多次复查,仍违规收取水电费,水8元/吨,电1.5元/度,被罚4000元。
《规定》中强调,房屋出租者应当按照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政府定价和使用人实际使用数量收取费用,不得加收其他费用。
但许多网友仍反映,水电费是降了,但房租、管理费等收费项目却上涨了,甚至有房东将电费拆分成其他不同的项目进行收费。
网友评论截图。
此前,深圳龙岗有居民反映房东将水电价格按政府定价,但多了“综合服务费”收费项目一事。龙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举报线索,对新生社区某房屋水电费代收人进行突击检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龙岗监管局执法人员到场进行执法指导。
经查实,代收人加收了公共用电用水、线路损耗等与水电量挂钩的其他费用,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据《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对其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要求其签订《自查整改承诺书》。
图源:深圳特区报
同时,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现场向代收人普法:“代收人加收水电燃气相关的其他费用同样是不被允许的,街道执法队对违规加收费用相关个人最高可处2万元的罚款,对相关单位最高可处20万元罚款。”
居民们如遇到了相关问题可以通过官方途径进行投诉举报积极捍卫自身权益。深圳设置了“水电气加价便民举报专线”,已正式上线运行。市民可通过拨打12345、12315,选择语种后按“8”直达水电气问题反映专线;或通过“深圳12345热线”公众号、“民意速办”小程序点击“主题下单-水电气加价问题”,快速咨询、投诉和举报。
(综合来源:广东台触电新闻、网友评论、深圳特区报)
编辑 秦涵 审读 张蕾 二审 关越 三审 万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