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有些消防通道竟然不“通”
深圳特区报记者 吴梓欣
2023-11-29 09:48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11月26日晚上7点38分,梅丰小型消防站的消防车闪着耀眼的红色顶灯缓缓驶入辖区内的奥仕达大厦园区,三名消防队员正迈步在前开路……“可以了,没问题。”20分钟后,消防车顺畅无阻地驶过了园区内的消防通道,顺利完成本次检查。记者了解到,消防队伍在夜间巡查中,通过让消防车行驶在接受检查的消防通道,以此来检验其是否合规。

自消防宣传月以来,深圳各消防救援所负责辖区内的一般社会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火灾隐患整改等工作,常态化开展集中夜查行动。以梅林消防救援所为例,每周一至周五的凌晨0时至6时,由其下属五个小型消防站轮流开展夜间巡查行动,主要检查消防通道占用、电单车入户等安全隐患。此外,各小型消防站每日19时至21时还会开展各类消防专项检查工作,从而做到消防安全夜间巡查不间断。

连日来,记者走访福田区多家住宅小区发现,住户车辆、杂物占用消防安全通道的情况时常存在,甚至有送外卖的电单车,不熄火就直接停在消防通道上。一小区物业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小区内停车位有限,虽一再提醒警告,仍难防有外来车辆占用消防通道的情况发生,对此他也深感无奈。

而11月开始实行的新版《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明确指出,物业管理方应保障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否则,将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消防通道是公共应急救援的基础设施,在事故发生后,可确保消防车迅速到达现场展开救援,是公认的“生命通道”。早前,深圳某小区15楼一住户发生火灾,赶赴救援的消防车被小区内消防通道上乱停放的车辆阻挡了,只能绕行至小区侧门,再由消防员携带救援器材徒步前往火场,延误了救援时间。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物业公司收取业主停车费后,放任对消防通道的管理,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对受害人承担20%的责任,赔偿77万余元。

“不能让消防通道成为阻碍救火的‘最后一公里’。”梅丰小型消防站站长孔令权告诉记者,在夜间巡查时发现的各类消防安全隐患中,占用消防通道的现象最为多见。因此,消防通道检查也成为消防队伍夜间巡查的重点之一,并且会要求违规者当下立即作出整改。

11月27日,孔令权在巡查先科花园小区时发现,位于该小区4栋楼下的消防安全通道被数辆电动单车占用,立即要求物业人员将堵塞的车辆搬离消防通道区域,而对方在处理后也表示今后将加强监督。“这无异于自断后路。”市民周女士表示,“如果住户本身没有意识配合,物业管理人员也很被动。”

为提高市民消防安全意识,本月以来,福田区消防救援大队深入开展“五进”消防宣传活动,依托福田区三台消防宣传巴士,每日前往各类场所开展线下宣讲活动,目前已开展64场。同时,还组织消防志愿者开展了20余场社区消防隐患排查行动。此外,小型消防站每周在辖区人流密集场所开展一至两次消防灭火和疏散演练。

根据《条例》规定,“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构建网格化快速灭火救援体系的需要,在街道、社区以小型消防站的形式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而消防救援所的组建,无疑填补了街道一级消防力量的“空白点”,延伸和扩展了消防安全触角,各类隐患查处力度空前增强。孔令权告诉记者,目前辖区火警的接报率相较以往已有明显下降,占总警情的30%左右。

眼下冬季天干物燥,正是火灾的高发期,而不间断的夜间巡查确实能有效疏通堵塞的消防通道,但不应该只以这样的方式消除隐患。消防通道最好别用,但更重要的是别被占用。

编辑 钟诗婷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张雪松 三审 张露锋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吴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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