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光明区凤凰街道组织辖区物业公司及城中村楼栋长骨干进行培训,集中学习代收费人行为规范及消防相关知识,进一步加强楼栋长队伍管理,充分发挥楼栋长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为居民服务, 30余名楼栋长参加了培训。
据了解,《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于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加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的价格管理,规范代收费行为规范,凤凰街道综合治理办(网格组)特邀请光明卓建律师事务所温律师深度解读《若干规定》,重点讲解代收费人行为规范及不按政府定价收费的法律后果。代收费人应当按照政府定价和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使用人实际使用数量收取费用,不得擅自在政府定价基础上加价或者加收其他费用,不按政府定价收费的,将会受到处罚。楼栋长现场签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规定》的告诫书及自查整改承诺书76份。培训中,还邀请专业人员讲授出租屋、三小场所“五个危险源”重点防范及出租屋安全用电用气知识,要求楼栋长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强化消防隐患自查自纠,做到“三懂三会”,即:懂火灾的危害性、懂火灾的扑救方法、懂预防火灾的措施,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会逃生自救等。
凤凰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楼栋长是基层矛盾化解、隐患排查整改的重要力量。接下来,凤凰街道将积极探索和完善楼栋长队伍建设与管理模式,持续开展针对性、专业性楼栋长技能培训,打造优良的楼栋长队伍,打通基层治理的“最后一米”,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编辑 刘思凡 二审 刘春雨 三审 田语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