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韧性的数字世界”的建设路径
张龙林 马健怡
2023-11-21 07:36
收录于专题:飞阅深圳 | 专题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构建更加普惠繁荣的网络空间,需要加强技术和应用创新,推动科技成果切实转化为增进人类福祉的“利器”。图为今年11月7日,观众在乌镇世界互联网科技馆“互联网慧联空天地海万物”展区参观。 新华社发

提要

包容性是建设“有韧性的数字世界”的价值基础。“包容”意指以宽容、容纳的价值理念处理不同主体之间的差异性。数字世界的包容性主要体现在弥合因治理能力和文化及价值观差异而造成的数字鸿沟。

普惠性是建设“有韧性的数字世界”的价值旨归。在全球互联网已基本实现物理上互联互通的背景下,下一阶段需要着力解决的重点问题,是推动共商共建共享,填平信息鸿沟,让数字技术、数字经济、数字民主更广泛地惠及人类社会。

合作机制建设为“有韧性的数字世界”注入外生动力。合作与发展相互促进。共商共建共享是坚持和推进数字合作的根本原则,开放互联互通是实现数字合作的基本路径。

2023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主题为“建设包容、普惠、有韧性的数字世界——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习近平主席在向峰会开幕式发表视频致辞时提出,我们倡导发展优先,构建更加普惠繁荣的网络空间;我们倡导安危与共,构建更加和平安全的网络空间;我们倡导文明互鉴,构建更加平等包容的网络空间。习近平主席的视频致辞,为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步入新阶段指明了方向,也为“建设有韧性的数字世界”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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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包容性、普惠性的价值理念引领“有韧性的数字世界”

“有韧性的数字世界”是有正确价值导向而非漫无目标的,需要建立在与古今优秀文明相承接、与时代需要相契合、与未来发展相交融的价值理念之上。包容性、普惠性作为人类价值理念的最大公约数,理应在数字世界建设中发挥根本性的价值引领作用,借此不仅能够最大程度地凝聚数字时代的价值共识,也将日益彰显其指引数字世界发展的价值导向作用。包容性、普惠性的价值自觉赋予数字世界以“航向标”,数字世界的韧性因之获得源源不断的价值动力。

包容性是建设“有韧性的数字世界”的价值基础。“包容”意指以宽容、容纳的价值理念处理不同主体之间的差异性。数字世界的包容性主要体现在弥合因治理能力和文化及价值观差异而造成的数字鸿沟。一方面,一些欠发达国家和地区在数字世界体系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相对较弱,需要通过推进国际合作,加强国与国之间的数字对话与数字协商,构建开放、平等、包容、有序的网络空间治理体系。

另一方面,数字空间存在着不同国家之间的利益和意识形态的差异,需要通过坚持包容性的理念与实践,增强沟通交流、化解认知分歧。中国坚持落实联合国信息社会世界峰会确定的以人为本、面向发展、包容性的信息社会建设目标,以此推进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普惠性是建设“有韧性的数字世界”的价值旨归。在全球互联网已基本实现物理上互联互通的背景下,下一阶段需要着力解决的重点问题,是推动共商共建共享,填平信息鸿沟,让数字技术、数字经济、数字民主更广泛地惠及人类社会。

从区域发展来看,根据《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指数报告2023》,北美、亚太和西欧是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三大地区,东盟、中东欧等属于中等水平,非洲地区较为落后。

从产业发展均衡性来看,不同产业数字化水平仍存在一定差距,尤其是三大产业数字化水平发展的平衡性有待进一步改善。

从不同受众群体来看,尽管各国人民愈来愈广泛地受惠于数字技术、经济,但仍有一些弱势社会群体,尚未能享受数字世界的机遇与福利。普惠性应当贯穿于数字世界发展全过程、各领域,这既是“有韧性的数字世界”的应有之义,也是数字世界之“韧性”的活力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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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和平、平等、务实、有效的治理规则体系保障“有韧性的数字世界”

“有韧性的数字世界”是有秩序的而非动荡的。制度是秩序的重要支撑。建设“有韧性的数字世界”迫切需要一套行之有效的治理规则体系作为保障。构建一个和平、平等、务实、有效的网络空间治理规则体系,符合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也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

和平、平等是网络空间治理的基本准则。首先,数字世界治理应明确网络空间主权,走数字世界的和平发展道路。这既是各国依法管理网络空间的责任和权利,也有助于推动构建不同政府、企业和社会团体之间良性互动的平台,为数字技术、经济的发展以及国际交流与合作营造健康的生态环境。

其次,数字世界治理应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网络空间是人类共同的活动空间,国际社会应摒弃因发展不均衡导致的数字歧视、数字鸿沟,共同管理和公平分配互联网基础资源,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实现互联网资源共享、责任共担、合作共治,从制度保障层面为“有韧性的数字世界”保驾护航。

务实、有效是网络空间治理的核心原则。目前,国际网络空间的立法规范主要以各国签订的条约或国际组织的决议等为主,不仅数量有限,而且执行力不足,无法达至构建全球网络治理新秩序的效应。务实、有效的规则体系不仅应落实在各国网络空间交往中,也应深入到数字世界的具体层面,着力推进数字技术与经济由虚入实,强化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不断提升数字交往的世界性、数字技术与经济发展的实效性。

中国作为全球数字技术与经济的引领者之一,通过提出打造“数字丝绸之路”,积极参与共建国家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分享数字经济发展经验和红利,推动共建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数字技术、经济创新与可持续发展,为构建务实、高效的网络空间治理规则体系做出了成功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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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安全、合作的动力机制赋能“有韧性的数字世界”

“有韧性的数字世界”是发展的而非停滞的。习近平主席强调:“互联网日益成为推动发展的新动能、维护安全的新疆域、文明互鉴的新平台。”能否确立一套可持续的发展动力机制,以动力提能力,是保持数字世界之韧性的关键。本质上,这种发展的动力源自数字空间的内在稳定性及其外在合作性。

安全机制建设为“有韧性的数字世界”提供内生动能。安全是发展的前提。数字技术与经济在造就发展红利的同时,也带来了网络暴力、犯罪、侵略等一系列非传统安全挑战,严重威胁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为此,世界各国首先应摒弃以邻为壑、零和博弈等错误的传统安全思维,倡导休戚与共、和谐共荣的新安全思维,不断普及和强化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意识。同时应携手探索契合数字世界运行规律的安全治理手段与方式,构建有效应对各种网络安全的平台、规则与机制,持续推动全球数字安全治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合作机制建设为“有韧性的数字世界”注入外生动力。合作与发展相互促进。共商共建共享是坚持和推进数字合作的根本原则,开放互联互通是实现数字合作的基本路径。正如习近平主席所指出的,国际社会应加强对话交流、深化务实合作,携手构建更加公平合理、开放包容、安全稳定、富有生机活力的网络空间。

新时代以来,中国牵头制定和发布《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战略》《全球数据安全倡议》等多个国际性数字化建设文件,并与“一带一路”合作伙伴广泛开展数字技术、经济与安全交流,充分展示了一个负责任大国以开放谋发展、以合作求共赢的数字发展理念与实践。

(张龙林: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马健怡,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编辑 王子烨 审读 刘春生 二审 钟诗婷 三审 周斐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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