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最新情况,请看11月10日新闻发布会实录
深圳发布
2023-11-10 15:45
收录于专题:飞阅深圳 | 专题

深圳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3年11月10日11:00

地点:深圳市政府新闻发布厅

实录内容:

主持人吴筠(深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于2023年9月27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3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今天发布会主要是介绍《条例》相关情况以及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有关情况,并且就大家关心的问题回答记者的提问。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规处处长雷斌先生,

广东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吴小洪先生,

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黄强先生,

汕尾市政府副秘书长余振光先生,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工委书记王延奎先生。

首先,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雷斌先生介绍《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相关出台背景和主要的内容。

雷斌: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广东省地方立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安排,我介绍《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

一、《深汕条例》的制定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4月在广东考察时强调,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特征,区域协调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深汕特别合作区是我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创新区域合作模式作出的重要部署,对探索解决地区发展不平衡问题、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9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提出,要“创新完善、探索推广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体制机制”。自2017年体制机制调整运行以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合作区建设取得了积极的发展成效,同时亟需通过立法解决合作区建设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合作区改革探索,为新时代区域协调发展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

二、《深汕条例》的主要内容

《深汕条例》自2018年5月开始起草,到2023年9月底正式公布,历时5年4个月,于2023年9月27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深汕条例》立足地方立法权限,对合作区的组织机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资源配置等方面进行规范和明确,着力明确好体制机制、营造好营商环境、稳定好社会预期,探索从根本上解决合作区长远发展所面临的障碍,加快推进合作区开发建设,助力实现省委、省政府对合作区发展的战略定位和目标。《深汕条例》主要内容包括八个方面:

(一)明确合作机制,强调区域协同和融合发展。《深汕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合作区的合作机制。条例规定,深圳市应当以所属经济功能区的标准和要求,负责合作区开发、建设、管理和服务等工作。汕尾市应当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为合作区加快体制机制调整和开发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条例还规定,深圳市和汕尾市应当建立合作区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对接联动,推动区域协同和融合发展。

(二)明确管理架构,构建合作区完整管理体系。《深汕条例》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合作区的管理架构。条例规定,在合作区设立的合作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合作区的具体工作,行使相关行政管理职权。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在职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责任,其权责清单应当向社会公开。同时,条例还规定,合作区范围内鹅埠、小漠、鲘门、赤石街道有关管理机构由合作区管理委员会管理,依法在职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明确管理职能,规定合作区重要工作任务。《深汕条例》着眼于合作区建设发展实际需要,明确了合作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财政预决算等事项,规定了产业发展、自然资源、城乡建设等管理职责。

(四)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强力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推进合作区产业发展,《深汕条例》规定了合作区产业发展重点方向,产学研合作,构建产业服务链条,以及强化深圳、合作区与汕尾在产业协同发展、联合招商引资方面的对接等内容。

(五)明确规划创新,加快推动城乡建设发展。《深汕条例》着眼于推动建设创新发展、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滨海新区、产业新城、田园都市,规定了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营管理、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大力支持交通路网建设等内容。

(六)明确治理模式,完善合作区多方治理体系。《深汕条例》推动合作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规定了合作区的社会治理原则,强调了提升综合应急处置能力、创新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加强毗邻地区的治安管理等工作。

(七)明确具体措施途径,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深汕条例》推动合作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明确了合作区经贸发展导向,规定了智慧政务、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知识产权应用和保护等内容。

(八)明确多方合力保障,助推合作区发展。《深汕条例》加大了对合作区发展的保障力度,规定了向国家争取支持和授权的路径、深圳市加大对合作区的财政支持、建立收益共享机制及重大事项协调沟通制度、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统筹工作等。

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吴筠:谢谢雷斌先生关于《深汕条例》比较详细的介绍。接下来,请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黄强先生介绍深圳市落实《深汕条例》的相关工作安排。

黄强: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

根据安排,下面由我来介绍深圳市落实《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的相关工作计划。

这里首先感谢省委省政府对深圳委以重任。建设合作区,是省委省政府立足广东发展实际,创新区域合作模式、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创新完善、探索推广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体制机制”写入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是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重要任务。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合作区建设发展,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关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省委省政府关于合作区在加快建设“区域合作发展示范区、自主创新拓展区、粤港澳大湾区辐射节点区”以及“百千万工程”的功能定位和使命任务,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把新发展理念贯彻到合作区建设开发的全过程各方面,合作区已经呈现出加快发展、提级发展、跨越发展的良好态势。

2023年9月27日,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汕条例》,并于11月1日正式施行。《深汕条例》通过立法重点解决合作区的发展难题,加快补齐合作区发展短板,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有力有效推进合作区改革创新,为新时代区域协调发展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深汕条例》出台后,深圳市迅速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贯彻《深汕条例》精神,研究部署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推进合作区建设,全市各级各部门掀起《深汕条例》学习宣贯的热潮。

下一步,我市将重点抓好六方面工作:一是坚持加大投入强度,加快形成热气腾腾的建设场景。坚持“全市一盘棋”,集中资源力量推进合作区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更好发挥市区合力,谋划更多大项目、好项目,强化要素资源保障,推动项目在合作区加快落地,不断增强合作区承载力和综合实力。二是坚持强化规划引领,切实用好合作区这块宝地。对标深圳主城区,全市一体化统筹,加快提升完善合作区规划,按照“疏密有度、产城融合、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理念,高水平规划建设好合作区这块宝地,打造山中林中园中城市。三是坚持强化改革创新,健全完善高效管理架构。制定组织实施《深汕条例》的配套工作方案,发挥合作区体制机制优势,在创新发展、城市治理、公共服务等方面加大先行先试力度,从法律层面明确功能区的管理架构,健全完善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统一高效的组织体系、工作体系,持续优化合作区治理模式。四是坚持强化产业发展,高标准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落实省委省政府“制造业当家”的部署要求,全力支持合作区抢抓新能源汽车赛道风口,加快打造以新能源汽车产业为主,新型储能、新材料、智能制造机器人产业为辅的“一主三辅”产业发展格局,在深圳加快建设新时代世界一流汽车城和世界一流新型储能产业中心中发挥更大作用。统筹市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区积极推动有扩大投资生产意向的优质产能和新引进重大产业项目在合作区加快落地。五是坚持强化民生保障,打造高品质生活新示范区。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积极推进合作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扎实推进教育、医疗、住房等重大民生工程实施,以深圳标准提升合作区城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让群众在合作区建设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六是坚持强化协同发展,更好发挥辐射带动作用。落实全省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现场会精神,发挥合作区作为深圳市实施“百千万工程”的主阵地的作用,支持合作区率先在主导产业、基础设施、民生保障等方面实现高质量发展,增强放大与深圳“同城效应”,以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有序转移为抓手,主动加强与汕尾等周边城市联动,更好辐射带动区域协调发展。

深圳市委市政府将以《深汕条例》出台实施为契机,坚持推动合作区高质量发展,为广东省在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中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展现深圳担当、作出深圳贡献。

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

吴筠:谢谢黄强副秘书长。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名称。现在开始提问。

记者:谢谢主持人,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提问。请问省司法厅吴小洪先生,《深汕条例》是如何通过法治方式护航合作区建设发展?谢谢!

吴小洪: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深汕条例》是立足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战略定位和发展需要,运用政策资源和制度优势,解决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制度支撑。我们坚持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发展,着力从以下五个方面,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深汕特别合作区的改革发展:

第一,着力把握合作区目标定位、发展要求。《深汕条例》以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为目标,牢牢把握建设合作区的初心使命、战略定位、重点关键和任务要求,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从立法目的、发展原则、合作体制、协调机制、改革创新、组织机构、管理职能、产业发展、城乡建设、社会治理、营商环境、发展保障等方面作了系统、全面的规定,以法治方式护航和助推合作区建设发展。

第二,着力强化立法与改革相衔接、相协调。《深汕条例》围绕深汕管理新体制、新模式进行立法探索,理顺合作区由省指导、深圳全面主导、汕尾积极配合的管理机制,对深圳带动合作区建设发展的各项任务作出具体规定;构建起合作区完整的组织体系,明确管委会及其工作机构、四个街道管理架构,并同步赋予相应的法律主体地位;在规范合作区权力运行的同时,兼顾改革创新自主权,为合作区创新发展预留足够的制度空间,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合作区的各项改革。

第三,着力破解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深汕条例》按照“问题引导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的原则,重点厘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财政预决算编制与执行、自然资源审批管理等重大职责问题;紧紧围绕合作区产业发展规划、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城乡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加强政策扶持、鼓励改革创新等制度措施,巩固改革成果、稳定社会预期,为合作区的长远发展奠定法治基础、提供法治力量。

第四,着力推动区域协作、形成合力。《深汕条例》针对合作区在实践区域合作过程中存在的沟通互动不足、协调机制不顺、职责权限不清、利益共享不显等情况,以法治思维和方式明确省、深圳市、汕尾市在支持合作区建设发展中的主体责任和地位,创新规定优化协调互动、明晰收益共享、强化产业对接、衔接社会服务、重要事项征求意见等制度机制,全面提升合作质量和水平,形成强大发展合力,实现以制度促进协作,以法治促进发展。

第五,着力抓住共享机遇、共同发展。《深汕条例》锚定区域经济发展目标,明确“特区”带“老区”的创新模式,强调加强轨道交通、公路、港航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衔接协调对接,助力提升区域交通水平和质量;要求加强产业对接合作和联合招商引资,共商共建产业拓展区域,合作发展区域产业链条,促进产业生态协同发展;建立应急处置、治安管控等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合作区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提升区域信息共享和协调水平,营造合作治理新格局,推动区域合作新发展,谱写区域法治新篇章。

法治是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的重要保障。接下来,我们要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法治之基、彰显法治之力、厚积法治之势,要在法治领域持续、精准实施支持政策,推动深汕特别合作区成为法治建设的重要践行地,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法治力量护航深汕特别合作区全面实现发展改革目标任务,为新时代区域协调发展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

谢谢大家!

记者:谢谢主持人,深圳新闻网记者提问。《深汕条例》出台是推动合作区建设发展的重要契机,请问王延奎书记,合作区将怎样贯彻落实好《深汕条例》,加快高质量发展?谢谢!

王延奎: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自9月27日《深汕条例》通过并公布以来,合作区第一时间进行宣传贯彻,并将实施《深汕条例》作为深入推进“百千万工程”的有力抓手,全面落实全省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现场会精神,按照优势塑造、结构调整、动力增强、价值实现“四个工程”要求,通过大抓产业发展、大抓人居环境建设、大抓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大抓体制机制改革、大抓社会力量参与等工作举措,把《深汕条例》各项规定一条一条落实到位,全力推进新兴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在深汕特别合作区协同发展,全面加快现代化滨海新区、产业新城和田园都市建设,努力在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上作出示范。具体来说,合作区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贯彻落实好《深汕条例》。

一是坚持高起点规划,推进高标准建设,加快高质量发展。合作区将积极借鉴深圳经济特区先进规划建设管理经验,加快建设立体交通路网体系,不断完善市政配套设施,努力形成疏密有致、产城融合、城乡融合、三生协调的空间形态。坚持融湾融深一体化发展,深度融入“深圳半小时”“广州40分钟”生活圈,实现合作区与大湾区和粤东地区协同发展。

二是坚持龙头企业引领、优势产业集聚,加快打造现代化产业新城。合作区坚持制造业当家,落实大产业、大平台、大项目、大企业、大环境“五大提升行动”,加快建设以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导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大力开展“造空间引项目”,加速整备“平方公里级”高品质土地空间,加快打造“百万平方米级”高标准产业用房,厚植与深圳“同城同质同效”营商环境,同时抢抓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产业赛道风口,面向全国全球开展重点重大项目招商,全力推动比亚迪等产业项目和深汕高端电子化学品产业园等产业园区建设,加快构建“一主三辅”产业发展布局。

三是突出与深圳“同城同质同效”城乡品质,加快打造现代化滨海新区。在深汕,是深圳。合作区按照深圳标准深圳质量配套建设优质的教育、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设施,加快建设深圳中学高中园、深汕人民医院等民生工程,打造民生精品项目,服务项目招引和民生福祉,持续优化城市治理模式,推动深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在合作区拓展延伸,不断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品质,努力建设高品质生活新示范区。

四是突出以城带乡,以工哺农,加快打造产城乡融合发展的现代化田园都市。合作区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推进“山海连城绿美深汕”生态建设,加快打造“五光十色”都市乡村示范带,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和运营管理,大力发展农村特色经济,扶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快建设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新城,努力在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上作出示范,在全省实施“百千万工程”的中奋勇争先。

谢谢!

记者:南方日报、南方+记者提问。《深汕条例》的出台其实对汕尾来说也是一个重要的机遇,既明确了汕尾要配合支持合作区的建设发展,同时也提出了深圳要辐射带动汕尾的发展,请问汕尾市余振光副秘书长,汕尾对下一步落实《深汕条例》将采取哪些具体举措?

余振光: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省委省政府在汕尾市海丰县鹅埠、小漠、鲘门、赤石等地设立深汕特别合作区,是将“特区”搬到了“老区”的家门口,这几年来,合作区建设发展迅速,辐射带动汕尾发展。《深汕条例》进一步明确“深圳市和汕尾市应当建立合作区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对接联动,推动区域协同和融合发展,强化合作区产业、经济、科技、人才、资源等方面的辐射带动、拓展延伸作用,推动汕尾市实现跨越式发展”,这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汕尾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我们认为,这对汕尾来说是一次重大的历史发展机遇,我们将紧紧抓住这次机遇,按照《深汕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协同合作,支持深圳、合作区做好各项工作,为合作区加快体制机制调整和开发建设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接下来,汕尾市将以《深汕条例》施行为契机,聚焦省委“1310”具体部署,大力实施“深度融湾”示范工程,以深汕特别合作区为纽带和桥梁,与深圳携手做好联合协作共建共赢文章,以落实“百千万工程”为牵引,扎实做好规划共绘、设施共建、产业共兴、资源共享、机制共活“五共联动”建设,在优势互补中增创高质量发展新优势。一是增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新优势。充分发挥“东承西接”区位优势,大力推进与“双区”特别是与合作区的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强化物流港口联合联通,不断提升基础设施一体化水平,让汕尾更好融入“双区”发展。二是增创产业发展互补互进新优势。加快推进我市“1+1+3”产业承接平台建设,高水平打造深汕合作拓展区,推动深汕合作拓展区与合作区不分边界、连片发展,突出打造新能源汽车上下游产业链,引导形成健康互促、良性互动、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与深圳市、合作区建立健全产业协同发展机制,打造“特区能办、汕尾也能办”的便利服务和无差别的营商环境,加强产业对接合作和联合招商引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产业生态协同发展,实现产业共兴、互利共赢。三是增创机制平台互融互促新优势。认真落实深汕对口合作机制,与深圳建立合作区发展工作协调机制,不断创新合作模式、拓宽合作领域,用好用足深圳的产业、资本、技术、人才等优势资源,加快形成资源共享、协同发展的生动局面,努力实现“双向奔赴”。谢谢!

记者:谢谢主持人,凤凰卫视记者提问。想请问一下王延奎书记,在《深汕条例》制定出台之前,合作区已经在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上进行了一系列的实践探索,能否给我们介绍一下当前的发展情况?谢谢!

王延奎:衷心感谢媒体的关注!

深汕特别合作区是广东省委省政府创新区域合作模式、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探索实践。2018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汕尾市的大力支持下,合作区进入了由深圳全面主导、汕尾积极配合的发展阶段。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合作区建设发展,坚持按照经济功能区标准和要求,持续加大对合作区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和民生项目的投入力度,有力支撑了合作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合作区坚持贯彻省委市委部署要求以及汕尾市的协同安排,在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上探索形成了“特别+合作”“田园+都市”“特区+老区”的实践经验,并不断坚持和深化探索,有力促进了合作区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合作区地区生产总值从2018年38.95亿元增长至2022年84.25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固定资产投资从2018年66.74亿元增长至2022年229.12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2023年前三季度,完成地区生产总值74.24亿元、同比增长30.0%,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21.04亿元、同比增长54.1%,合作区呈现出积厚成势、加速发展的良好态势。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产业发展呈现加速集聚的态势。合作区抢抓赛道风口,加快构建以新能源汽车产业为主,新型储能、新材料、智能制造机器人产业为辅的“一主三辅”产业发展格局,奋力打造深圳重大产业项目承载地、新引进重大项目目的地和区域高质量发展驱动器。目前合作区发展处于重投入快增长的阶段,近3年工业投资连续翻番增长。目前,合作区已引进产业项目106个,其中已投产48个。通过龙头带动、上下游协同融通,各行业强者结伴而来,比亚迪龙头项目和协鑫、德方纳米、京西重工、力劲科技、东风李尔、壁虎科技等重点新能源汽车头部企业相继落户。合作区先进制造业呈现出项目多、建设快、预期好的强劲势头。

二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呈现加速推进的态势。合作区在交通领域总投资595亿元,规划建设“四港五站”“五铁五高”“五横六纵”综合交通体系,其中,“一站一港”主枢纽建设全面提速。小漠国际物流港已开通了波斯湾、东南亚、地中海汽车滚装船班轮航线,汽车出口今年9月已经突破了1万辆,加速打造国际汽车贸易枢纽中心。广汕高铁已经通车,深汕高铁已经进入全面动工,深汕枢纽今年年底动工,“深圳半小时”“广州40分钟”生活圈指日可待。

三是民生保障水平呈现不断提升的态势。合作区在教育、医疗、住房等领域总投资332.3亿元,加快打造深圳标准深圳质量的民生保障工程。南外深汕西中心学校、深圳二高深汕实验学校已经开学,9900个学位的深圳中学高中园明年9月将投入使用,每个镇区都将匹配深圳品牌的九年一贯制学校。800张床位的深汕人民医院正在兴建。构建“双六十”住房保障体系,“十四五”期间,新增住房6万套,其中保障房4.4万套。应该说合作区保障体系将会越来越完善,谢谢!

吴筠:谢谢王延奎书记对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的最新情况向大家作了一个介绍,也感谢凤凰卫视记者提问。时间关系,今天提问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大家知道,深汕特别合作区是深圳在汕尾的一块“飞地”,创新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体制机制是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国家赋予的一个改革任务,也是广东省委以的重任。合作区发展,在开放协同产业空间布局、创新“飞地”管理体制机制、带动区域协调发展以及实践产城融合城乡融合的建设新模式等等方面具有多方的共赢价值和深远意义。近年来,深汕特别合作区推进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逐渐驶入快车道,广东省为合作区立法,出台《深汕条例》,无疑是进一步为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解决瓶颈制约难题,放手前行,注入了强心剂,是投资兴业的定心丸、产业拓展助推器,势必推动合作区以更大力度、更坚定的步伐实现跨越式发展,未来可期。现在深汕特别合作区已然是一派热气腾腾的建设景象,各方面关注聚焦越来越多,希望媒体朋友们继续解读好、推广好《深汕条例》精神,加大关注报道,跟进见证合作区的发展,共同营造好的发展环境,助力深圳、深汕在落实省“百千万工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制度创新上先行示范,助力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贡献深圳力量、深汕力量。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发布会图文实录将在深圳发布和深圳政府在线等官方平台发布,同时,在读特、壹深圳、i深圳等媒体平台上也会有发布以及视频的回放。感谢各位发布人,也感谢各位媒体记者朋友,谢谢!

编辑 王子烨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关越 三审 万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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