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论 | 投资者的“安心丸”
深圳特区报 评论员 邓辉林
2023-11-07 08:43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日前,经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前海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该条例作为全国首部区域性投资者保护立法,是前海投资者权益保护体系的顶层设计,对助力前海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顺应时代潮流,强化责任担当。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要求前海建立健全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进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并明确提出“用好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研究制定前海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健全外资和民营企业权益保护机制”。当今中国,正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但我们不是追求独善其身的现代化,而是坚定推动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让合作共赢惠及世界。《条例》的出台,既是衔命而生,也是应运而生。

投资者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关键力量。如果有一套完善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让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护,那么投资者就会更有信心、更加积极地参与投资活动,促进经济繁荣发展。而法治是对投资者合法权益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深圳用好立法权优势,率先出台《条例》,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和可预期的投资环境,让投资者吃上“定心丸”,也将为前海吸聚全球更多优质资本,促进前海高质量发展更加生机勃勃。

《条例》的出台,也是深圳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生动缩影。今年8月,深圳着眼于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三大工作方案“三连发”,再次吹响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号角。《条例》积极与全球投资规则接轨,明确了建立并实施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布局建设投资权益保护站点、创新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等一系列具有示范意义的规定,为深圳全域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将从12月1日起施行的《条例》,将助推前海成为更具吸引力和竞争力的投资目的地,让开放为前海发展带来新的光明前程,向世界推介和分享前海发展机遇。

编辑 黄小菊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钟诗婷 三审 詹婉容

(作者:评论员 邓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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