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多部门发声!
南方+
2023-10-27 13:11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日前公布,《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10月2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条例》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要点速览

1.我国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

2.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建设进入新的阶段

3.统筹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

4.努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环境

5.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网络空间合法权益

6.织密未成年人保护之网

7.依法依规加强处置各类违法信息内容

国家网信办: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建设进入新的阶段

国家网信办副主任王崧在吹风会上介绍,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命运。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逐渐成为未成年人主要的学习生活空间。未成年人在通过网络便利和丰富学习与生活的同时,也面临着违法和不良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泄露、网络沉迷、网络欺凌等诸多风险,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成为网络空间治理的一项重点任务。《条例》正是在此背景下公布的。

王崧表示,《条例》是我国的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条例》回应了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关切,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未成年人成长成才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建设进入新的阶段。

王崧介绍,《条例》共七章,主要明确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原则要求和监督管理体制、未成年人网络素养促进、网络信息内容规范、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网络沉迷防治等制度。

“我们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政府、社会、学校、家庭等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通过深入贯彻实施《条例》,我们一定能更好地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空间,我国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一定能够取得更大的成效。”王崧说。

最高检:针对胁迫女童裸聊,确立“无身体接触猥亵等同于线下犯罪”追溯原则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庭庭长缐杰在吹风会上介绍,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检察机关立足职能,保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她介绍,从2020年1月到今年9月,检察机关起诉成年人涉嫌利用电信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有1.16万人。针对通过网络聊天胁迫女童自拍裸照的问题,最高检发布指导性案例,确立了“无身体接触猥亵行为,等同于线下犯罪”的追溯原则。目前已累计追溯犯罪3000余人。

国家网信办:督促大型平台企业承担责任守护未成年人健康发展

国家网信办网络法治局局长李长喜在吹风会上介绍,部分网络平台的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或者其产品和服务对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是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重要主体和重要环节。对此,《条例》在明确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普遍性保护义务的基础上,针对上述平台提出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方面的特殊义务要求,以督促大型平台企业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守护未成年人健康发展。

相关要求包括:开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影响评估、提供未成年人模式或者设置未成年人专区、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合规制度体系、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专门平台规则、停止为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平台内产品或者服务提供者提供服务、每年发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社会责任报告等。

“这些措施,有利于进一步压紧压实大型网络平台主体责任,更好地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李长喜说。

教育部:督促各地各校严格落实学生手机“有限进入校园、严禁进入课堂”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游森在吹风会上介绍,教育部将根据《条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能职责,进一步指导督促各地各校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内容,会同国家网信部门研究制定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测评指标。立足课堂育人主渠道,落实中小学思政(道德与法治)、信息技术等课程要求,推动网络素养与相关课程有机融合。继续开展“网络文明进校园”等教育活动,发挥学校法治副校长作用,引导学生树立文明网络意识,养成依法上网的好习惯。

教育部还将开展中小学生网络沉迷防治,指导督促各地各校从严从细抓好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各项工作落实,重视学生手机及电子产品的管理,督促各地各校严格落实学生手机“有限进入校园、严禁进入课堂”的相关管理要求。

指导各地各校持续巩固“双减”工作,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加强各类学生艺术、体育、科技社团建设,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深入开展青少年读书行动,组织开展适宜中小学生的研学实践活动,引导中小学生更多亲近社会和自然,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心理品格和健全人格。

国家网信办:首页首屏、弹窗、热搜不得呈现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信息

国家网信办副主任王崧在吹风会上介绍,未成年人在网络上接触的信息内容,深刻影响着未成年人价值观、人生观的形成塑造。《条例》设置专章规范网络信息内容,主要从以下几方面作了规定:

一是明确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信息。这些信息包括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信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未成年人家国情怀和良好品德的信息,以及引导未成年人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的信息等。

二是加强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的规范。这些信息包括含有宣扬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迷信、赌博、引诱自残自杀、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等内容的信息。同时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这类信息。

三是加强对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的规范。这类信息主要包括,可能引发或者诱导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实施违反社会公德行为、产生极端情绪、养成不良嗜好等类别的信息。同时明确,这类信息不得在首页首屏、弹窗、热搜等重点环节呈现。

四是细化对在线教育的管理,要求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在线教育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根据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认知能力,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

国家网信办: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根据年龄阶段对游戏产品分类

国家网信办网络法治局局长李长喜在吹风会上介绍,此次公布的《条例》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产品和服务沉迷防治、网络欺凌防治、网络消费等重点问题,作出了针对性规定:

在网络产品和服务沉迷防治方面,《条例》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修改可能造成未成年人沉迷的内容、功能或者规则,设置未成年人模式,每年向社会公布防沉迷工作情况。

“特别是在网络游戏管理中,《条例》进一步明确网络游戏适龄提示要求,规定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完善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游戏规则,避免未成年人接触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游戏内容或者游戏功能,并根据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认知能力,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李长喜说。

在网络欺凌防治方面,《条例》要求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网络欺凌行为的预警预防、识别监测和处置机制,设置便利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保存遭受网络欺凌记录、行使通知权利的功能和渠道,提供网络欺凌信息防护选项、建立健全网络欺凌信息特征库。

在规范未成年人网络消费方面,《条例》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合理限制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的单次消费数额和单日累计消费数额,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

“我们相信,这些规定有利于解决和防治涉未成年人的网络沉迷、网络欺凌、非理性网络消费等问题。”李长喜说。

见习编辑 孔盼成 审读 刘春生 二审 李怡天 三审 刘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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