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40年 | 深圳公证与群众的“亲密接触”之路
读特记者 林清容 通讯员 司新宣 文/图
2020-08-19 18:41

2015年,深圳市前海公证处驻村提供前置法律服务、委托公证服务,在全市率先推出“村居公证服务”便民惠企服务,送公证服务进村进企入户,开启了公证服务与群众的“亲密接触”之路,实现了基层自治与法治融合治理。

与土地开发相关的那些“麻烦事儿”

深圳各村股份公司利用政府征收返回的建设用地指标,套用在可开发地块上,与开发商合作,能改善村民居住环境,本是一桩好事儿。

但土地开发牵涉多方利益,股份模式也存在巨大风险隐患,主要有:股东大会人数众多、出席率低、年龄跨度大、存在行为能力缺失情况等。此外,股东的其他诉求易与合作开发项目交叉混同,导致股东大会召集与表决存在多重困难,传统的举手表决也存在因程序不严谨而出现群访群诉情况,给政府管理和社会基层治理带来很大压力和风险。

群众有烦恼,公证解忧愁

2015年,前海公证处创新服务方式方法,提前10天介入,驻村提供前置法律服务、委托公证服务,协调解决监护、继承、夫妻财产约定等事务,理清股权状况,逐一核实清楚参会人员股东(代表)身份、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逐一对议案签署表决,全程录音录像实时固化证据,确保股东代表大会和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并顺利表决通过。

此外,前海公证处在全市率先推出“村居公证服务”便民惠企服务,送公证服务进村进企入户。

在深圳市,原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改组成立为股份合作公司,股东是原村民家庭。由于股份公司“三会”选举等多项公司事务需要公证服务,但是股东信息登记普遍具有滞后性,存在公司信息登记变更不及时、登记不全面,并存在未成年股东、股东丧失民事行为等情况。同时,作为股东的村民及其家庭自身也有遗嘱、继承、赠与、夫妻财产约定等广泛公证服务需求。

前海公证处与村集体企业签署公证法律服务协议,指派公证员定向联络,派驻公证人员“驻村”采集信息、了解需求。协助村股份公司开展“三会”选举工作,根据需要办理公证出具公证证明文件;协助做好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会议工作,根据需要办理公证出具公证证明文件;为公司股东指派家庭公证顾问,为股东家庭登记建册,及时做好信息登记工作,为其办理家事公证提供便利条件和绿色通道。

在其他涉及社会治理的领域,前海公证处积极探索发挥公证预防性职能作用。

2016年,前海公证处率先签发深圳首份《遗嘱保管证书》,正式推出遗嘱保管服务。

2017年,前海公证处与前海法院签署《公证参与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协议》,联合成立司法事务服务中心,开展送达、排期、调解、保全、执行等审判执行辅助业务工作。

2018年,前海公证处开展深圳首个商品房销售公证摇号活动。

2019年,前海公证处在全市率先推出家庭公证顾问服务。为每一个申请家庭建立家庭公证档案;此外还提供“绿色继承”服务通道,让老龄当事人放心地按照自己的意愿有尊严地安度晚年生活。

前海公证处围绕公证服务社会基层治理,先后推出18项公证服务创新举措,其中,2项列为自贸区可复制、可推广改革创新经验,1项被评为2019年度自贸区十佳创新案例。

创新服务,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近年来,前海公证处在定分止争和谐家庭,增进诚信优化营商环境,保护交易秩序,维护交易安全,稳定基层治理,优化政府管理,促进社会诚信建设,保障民商事经济活动秩序等各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未来,前海公证处立足公证职能,紧紧围绕社会治理需要,特别是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建设和发展需要,不断探索公证服务创新。

编辑 关越

(作者:读特记者 林清容 通讯员 司新宣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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