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印发加强和改进全省城市停车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建设城市智慧停车工程、推动停车设施共享开放……
读特记者 刘良龙
2020-08-18 22:45

鼓励新(改、扩)建项目超配停车泊位、支持发展停车产业、推动立体停车设施建设、建设城市智慧停车工程、推动停车设施共享开放……8月1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城市停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是在近年来广东汽车保有量急剧增长,截至2019年底已突破2000万辆,在国家、省大力促进汽车消费的政策背景下,汽车保有量仍将快速增长,广东省城市停车供需矛盾将日益突出的背景下制定的。当前,广东省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停车管理机制已滞后于汽车的迅猛增长,已成为制约各地城市运转、城市文明、百姓出行的普遍性问题。全省泊位缺口将近1000万,其中,广州、深圳、佛山、东莞停车缺口均过百万;10个地市停车位供给总量与机动车保有量比值不足1:2,还达不到两辆车共用一个停车位的标准,远低于1辆车配备1.1个停车位的最低指导值,并且停车供给与需求差距仍在加大。

在支持发展停车产业方面,《指导意见》提出,简化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手续,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停车场建设运营。鼓励金融机构、社会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探索推广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公共停车设施。拓宽融资渠道,支持投资主体依法依规发行停车场专项建设债券、设立专项产业投资基金,探索民间投资建设停车场。

在推动立体停车设施建设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制定利用地下地上空间建设公共停车设施管理政策和激励措施,简化项目审批流程,推动地下地上空间合理利用;充分利用公共绿地、城市广场、学校操场、公交场站等场所的地下空间和各类边角空地,规划一批立体停车设施试点、示范项目,并做好临街停车设施立面美化和绿地停车泊位的景观设计,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在建设城市智慧停车工程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城市停车泊位主题数据库,制作以“粤政图”平台底图为基础的城市停车泊位“一张图”,依法依规向社会开放停车场位置、泊位等信息。建设政府主导的省、市两级停车信息管理平台,打通停车信息资源数据壁垒,全面接入并整合停车实时信息资源。积极推进城市停车管理平台与移动互联网融合,促进智慧停车产业发展,实现停车信息查询、车位预订、泊位诱导、无感支付、反向寻车等功能,提高停车设施周转率,减少寻位绕行时间。

在推动停车设施共享开放方面,《指导意见》提出,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停车泊位非工作时间有偿错时共享。鼓励各单位利用停车高峰时间差异,互相借用停车泊位。探索错时开放、有偿使用、收益分享等经营模式,合理统筹利用企事业单位、居住小区、个人停车设施等资源,提高停车设施使用效率。制定落实住宅小区停车位不予出售比例政策,秉承“比例合理”“相对集中”“靠近道路”“出入方便”等原则,划定住宅小区不予出售车位,方便对外开放运营。

为了顺利完成《指导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指导意见》提出强化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多措并举推进务求实效这2项保障措施,要求广州、深圳要对标一流、走在前列,带头做好城市停车管理工作,加快探索解决超大城市 “停车难”问题,结合广州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要求打造城市停车管理标杆;深圳、珠海要因地制宜,重点推动出入境关口、港珠澳大桥(珠海)的停车换乘系统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内其他城市要按照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总体要求,打造省内一流的城市停车治理环境;其他地市要结合相关规划要求,分类制定适合相关区域的停车发展政策措施。

编辑 许舜钿

(作者:读特记者 刘良龙)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