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销售收取17万货款后跑路 龙岗警方抓获一涉嫌职务侵占男子
读特首席记者 解树森 通讯员 吴延梅 文/图
2020-08-17 17:14

一男子利用职务之便收取客户17万余元货款后卷款跑路,公司老板报警之后,龙岗警方发现该男子像人间蒸发一样找不到任何有效信息。通过大数据信息研判,龙岗警方最终在华强北某公寓抓获了藏匿于此的嫌疑男子苏某。

2019年6月,水径派出所接事主张先生报警称,其公司员工苏某近日收到七笔(共17万余元)货款后没有上交给公司,公司多次联系苏某,可对方一直逃避不见。

接报后,龙岗警方立即对该案展开研判。通过调取相关涉案视频及走访调查,办案民警发现苏某就像人间蒸发一样,在深圳及其老家都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线索信息。疫情期间,办案民警也没有放弃对该案的追查,2020年8月,通过公安大数据信息研判,龙岗警方发现苏某在华强北某电子批发市场出现,于是立即进行核查,但未发现具体落脚地。循着这条线索,通过多日伏击,龙岗警方最终于8月11日上午在华强北某公寓将嫌疑人苏某(男,25岁)抓获归案。

据了解,事主张先生经营的公司主营空调家用电器批发业务,嫌疑人苏某2019年2月任职该公司仓储主管,因其之前有家电销售经历,积累了一定的客户资源能接到新订单,所以也兼职销售。自当年3月至5月,苏某陆续联系了之前的几位客户订购多部空调,可货款却迟迟未上交公司。6月初,公司发现苏某货款漏洞,调出苏某开具的自提销售单后,才发现苏某入职公司两个月来,共开出7笔共20余万元的自提销售单,除去上交公司的5万余元货款,还有17万余元货款未及时交回。公司立即打电话联系苏某要求其交回所欠货款,可苏某却很快就更换了所有联系方式制造“失联”假象。

目前,该案嫌疑人苏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警方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以该案为例,苏某因为个人私利非法侵吞公司货款,且数额较大,已构成职务侵占罪。相关企业、公司职员切莫因一时贪心碰触法律底线,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 程思玮

(作者:读特首席记者 解树森 通讯员 吴延梅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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