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省IV级救灾应急响应提升为III级
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陈行 通讯员 粤应宣
2023-09-08 10:08

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消息,针对当前暴雨洪涝灾害,根据《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广东省减灾委决定于9月8日8时将省Ⅳ级救灾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救灾应急响应。

广东省减灾委员会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启动或调整当地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采取有力措施,紧急转移安置涉险人员,及时发放救灾款物,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安全有序恢复生产生活。响应期间要加强灾情统计报送,重大工作部署和较大险情灾情要第一时间报告省减灾办。

(原标题《广东将省IV级救灾应急响应提升为III级》)

编辑 黄小菊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张玉洁 三审 刘思敏

(作者: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陈行 通讯员 粤应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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