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签了合同想“毁约”?专家:没必要!
记者 张程
2016-05-25 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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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就如江湖,市场买卖双方不断博弈,暗流涌动。近日,深圳市出现了部分二手房买家由于预判到房价走势可能走跌,不惜毁约放弃购买或反逼卖家降价,有的甚至还诉诸公堂。于是问题来了——去年楼市大涨时卖家曾出现“毁约加价”风潮,当主角变成买方后,这一现象今年会否重演?有业内人士对此指出,买家毁约实无必要,且深圳楼市也被中长期看好,今年或难以出现大面积的“毁约潮”。

卖家叹“风水轮流转”

当前深圳的二手房行情逐渐在走淡。根据深圳中原研究中心的监测,上周二手住宅共成交668套,成交面积约为5.3万平方米,环比分别大幅下滑39.6%和43%,仅相当于4月份周平均成交量2100套的1/3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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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如果你准备买二手房,面临低迷的楼市是否会心中暗喜,坐等降价?如果你在这轮降温前刚签下购房合同,又会不会觉得“有点亏”?假如你是二手房卖家,买家签约后又嫌贵了,感到“头痛”也自然是情理之中了。家住福田的李先生近日就遭遇了这样的问题。

据李先生描述,他手上这套近90㎡的二手房位于景田片区,上个月以510万的价格挂牌出售,随即有买家表示愿意购入此房,双方签下了合同并由买家支付了一部分定金。“然而买家告诉我,因为他预判到房价可能会继续下跌,要求我降价销售。”

由于李先生急于出手这套房子,因此他表示,会与买家继续协商价格,在降价不过分的情况下,他愿意以补充协议的形式,适当降低价格来继续出售此房。“去年大涨时,是卖家嫌定价便宜不惜提价毁约,今年则是买家嫌贵要毁约,真是‘风水轮流转’。”李先生苦笑表示。

而在近日网络上发起的一项“你个人或亲朋好友在二手房买卖中有没有遇到业主反价违约”的投票活动中中,有37.2%的网友表示曾遇到过违约现象,而在另一项主题为“当房价涨幅超过违约成本时,作为业主你会不会违约”的投票中,46%的网友表示,会因为经济利益的诱惑而选择违约。

有法律界人士认为,买家违约现象的出现主要是由于在“3.25”新政后尤其是进入4月份,受到了房价下跌预期的影响,但由于多数违约出现在买家付定金但未监管首期款阶段,大多数买家自愿丧失定金放弃购买,而业主在没收定金后不愿再追究买方违约责任,因此该类违约案件目前进入司法诉讼程序的并不多,毁约量不及去年同期。

买家违约其实“没必要”

乍一看,部分二手房买家的违约现象显得有些不太“地道”。但有专家认为,当市场出现明显变化的时候,买卖双方出现类似的违约现象可以理解。“但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是不是毁约,而在于是否能够毁得了约,这取决于相关的法律程序是否完善,或是毁约方是否能够负担得起毁约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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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今年会不会出现大面积的“毁约潮”?深圳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经理王飞认为,由于数量并未像去年上涨周期出现的那么多,因此这并不会成为普遍现象。“首先,市场的成交量目前是不多的,毁约案例相对起来就更加少;其次,二手房价并没有出现大幅下跌的行情,上个月的二手房价只跌了2个多点,业主报价的下调幅度使得议价空间加大,但实际的成交价格并没有出现大跌。”

她表示,买家违约的最大原因还是基于对后市的判断和近期成交的数据影响,但违约情况一般只会出现在快速上涨或下跌的行情中,“否则违约成本是远高于房价上涨收益金额或下跌损失金额的。”

美联物业全国研究中心经理何倩茹同样认为,深圳房价易涨难跌,价格调整的幅度始终不会太大,违约现象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市场信心,买家这么做其实并不值得。“买家怕吃亏可以理解,但事实上大部分买家的守约意识还是比较好的,违约现象应该不会形成趋势。”

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与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同样指出,今年应该不会出现大面积的违约现象。“去年卖家出现毁约潮是由于房价上涨幅度太大,但今年价格仅出现小幅调整,而大多数人对深圳中长期是看好的,因此对买家的心理影响不像去年对卖家影响那么大。”

编辑 欧阳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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