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环境更美丽!深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深圳特区报记者 林清容 通讯员 范清刚 文/图
2023-08-25 11:24

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于9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准确宣传贯彻好《条例》,提升市容市貌、提升执法水平,自2023年8月25日起,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组织全市城管系统开展为期一周的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活动主题为“准确贯彻新《条例》,市容环境更美丽”。

普法活动于8月25日10:00在全市同步启动,在深圳书城北广场设主会场,各区分别设分会场。集中宣传活动启动至9月1日,各区(新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组织辖区各街道举行进公园、进社区、进商圈、进企业、进网络等系列普法宣传。

《条例》普法宣传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高质量发展理念,围绕城市发展可持续性和宜居性,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融入宣传工作的全过程。活动紧密结合《条例》核心要义,大力加强《条例》普法宣传,全面推动《条例》贯彻实施。一是秉持共治共享理念,宣传市容和环境卫生主体责任制度,强调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营造良好的守法氛围。二是倡导全民爱护环境卫生,宣传环保志愿者制度,形成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三是明确法规禁止事项,宣传市容管理秩序禁止性行为如:除划定的场所外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门店外摆应当符合规范,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阻碍交通、噪音扰民等;禁止从门店向城市道路、公共场所等清扫、倾倒垃圾、污水;禁止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及其周边等处晾晒衣服及其他物品,营造市民群众敬法畏法尊法守法的社会环境。四是强调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体现执法方式的柔性和温度,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宣传形式方面:一是在辖区公园设置普法宣传展架,设置法律咨询台,邀请行业律师为市民群众面对面解读相关条款及有关政策,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二是充分利用市民讲堂开展《条例》法律知识宣传,组织《条例》知识竞答等游戏,激发社区群众学习热情。三是派发《条例》宣传折页、设置咨询台、设置宣传展板,在全市选取200个主要场所张贴海报、利用大型户外显示屏播放海报等方式传播《条例》具体内容,向群众传达“准确贯彻新《条例》,市容环境更美丽”的理念,增强群众认同感,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四是组织辖区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执法过程中,面对企业、店主、摊贩等不同人群,通过发放单行册、答疑解惑等形式,面对面交流、沟通,增进了解、化解矛盾,营造《条例》施行的良好氛围。五是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以“互联网+法律”的理念推进指尖普法,通过图解、短视频、H5、公益海报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多形态宣传报道《条例》内容。

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高度重视此次普法宣传活动,专门制定宣传方案,要求各区(新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单位“一把手”亲自抓,将《条例》宣传工作作为近期城市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细化具体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扎实推进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原标题《准确贯彻<新条例> 市容环境更美丽》)

编辑 黄力雯 审读 韩绍俊 二审 高原 三审 田语壮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林清容 通讯员 范清刚 文/图)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