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0亿项目终止:假央企为谋利益“狐假虎威”
读特融媒体记者 王梓瑞(见习)
2023-08-17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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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肃酒泉350亿制氢项目终止,政府表示其未按规定报上级审核,违规备案。这背后揭示了一起假央企狐假虎威,借助央企名头谋取利益的事件。

政府招商心切 假央企易“钻空子”

6月21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一份甘肃4GW光伏离网制氢项目EPC总承包招标的公告。文件显示招标主体为中广通科技(酒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通酒泉”),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50亿。

图源来自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6月26日,该项目就因“采购计划变更”而终止。从股权关系看,此前中广通酒泉是央企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后简称国电投)的六级子公司。此后不久,国电投发表声明:“中广通科技(酒泉)有限公司非我集团下属公司,其发生的招投标等一切行为和发布的项目均与我集团无关。”

图源来自国家电投法商部截图

中广通酒泉该项目负责人表示,“国电投发表声明后,公司第一时间做了工商变更,也彻底跟国电投撇清关系我们从没打着央企名号跟政府谈合作,我一直说是民营企业。至于上级是否挂靠国电投,我不知情。”

6月30日,甘肃酒泉肃州区政府发表声明,“终止该项目,将认真调查相关部门在项目备案等环节是否存在违规问题,进一步规范项目审查程序”。

7月21日,酒泉市肃州区政府对媒体表示,经区纪委监委核查认定,该项目在签约、备案、招标过程中存在未能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项目违规备案问题。

肃州区委书记何正军表示,根据酒泉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涉及新能源的重大项目,需经酒泉市新能源产业领导小组审核同意以后才能备案,但相关人员因对政策缺乏了解,未履行此程序。而招标的公告是企业私自发布,根据事后研判分析,这家企业可能想通过招标集资,随后撤销项目,具有极大欺骗性。此次事件也对当地新能源产业发展造成了不利的影响。

而针对此次事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表示该现象不仅发生在甘肃。在近年来的不少案例中,部分企业借用央企外壳,往往有七八层、十几层的股权穿透,有些地方政府缺乏对假央企的“前世今生”、真实的股权结构了解而被蒙蔽,被这些企业骗取一些优惠政策、税收政策等便利。从该事件中,说明了地方政府招商心切,但也给一些地方政府带来警醒。

国家能源集团为何成“碰瓷”重灾区?

记者调查发现,2023年以来多家打着国家能源集团子公司名号的公司被国家能源集团公告为假央企。

国家能源集团全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和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两家世界500强企业合并重组而成,于2017年11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这样一家实力雄厚的集团却成了很多假央企“借壳”和“擦边”的“虎皮大衣”。

8月6日,国家能源集团发布一则打假公告,中诚国融(上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中诚国融(武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对外宣称为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全资子公司,并以参与徐州市睢宁县产业园建设项目进行业务宣传和推介活动。

图片来自国家能源集团

2023年8月11日,国家能源集团发布公告称,近期有不法分子通过伪造相关材料等方式,将企业注册为集团下属子企业,以集团下属子企业名义开展业务。

图源来自国家能源集团

无独有偶,国家能源集团在今年4月10日和29日也相继发布公告,称不法分子通过伪造相关材料等方式,将企业注册为国家能源集团下属子公司,以国家能源集团下属子公司名义开展业务。涉及假央企的数量和地域更为广泛。

其实不只是国家能源集团,随着新能源概念的火热,和新能源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进入新能源投资开发领域。为了快速推进项目,部分央企采取了合资开发的模式,但同时也让一些企业钻了空子。包括华能集团,国家电网在内的几家央企都先后公示过有公司非法冒充其子公司进行商业活动。

假央企屡打不绝 整治需多方合力

近年来,相关部门一直打击和披露假央企行为,但屡禁不止。2021年10月,26家中央企业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对外公告了353家假冒国企名单。2022年9月,国务院国资委网站发布了第二批假冒中央企业名单。涉及企业528家。2023年4月26日,国务院国资委公示了第三批假冒中央企业名单。据了解,本次集中公示的假央企数量近300家。根据中央企业门户网站公告的相关来源不完全统计,截至2023年5月9日,公告的假冒央企共计987家之多。

图源来自国务院国资委公示了第三批假冒中央企业名单

假央企不仅数量多而且涉及金额大,2022年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中铁中基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诈骗案进行了审理,这家假央企非法集资涉案金额达到近八十亿元,让人瞠目结舌。

冒充央企无非是为了其背后的信用和资源优势,这样的优势能为自己争取到更多的融资机会和政策上的便利。

有法律人士透露,假冒央国企的常规做法通常是企业名称中含有“国”字头、“中”字头等字样。这些企业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伪造的材料,以某国央企的子公司名义登记备案,而市场监管部门在企业设立时,对提交的相关材料只做形式审查,只要表面上没什么问题,一般不会不予登记。企业在运营中,相关部门一般也不会再对其出资主体再进行审查,因此难以鉴别。对于如何鉴别,可以从是否设立行政命令、是否有国资部门代表国家向该企业出资等方面进行判断,但社会大众很难了解到这些信息。

刘俊海认为,“假央企”之所以很难被发现,一方面是因为很多央企层级架构复杂,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对外投资监管存在漏洞;另一方面,也与央企的对外投资信息不透明有关,即使遇到“伪央企”也无处可查。

他说,招商引资不仅要提高信息透明度,有关部门也要严厉打击以不正当途径侵害国家利益和人民财产行为的假央企,才能达到标本兼治效果。

从根本上看,有效整改假冒国企央企现象需要多方合力才能完成,首先需要企业需要增强防范意识,尤其是一些民营企业要做到诚信经营。其次政府也需要建立惩戒机制,加强惩罚力度。不仅如此,整改这些企业同样也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监督。

见习编辑 王梓瑞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徐雅乔 三审 王越胜

(作者:读特融媒体记者 王梓瑞(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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