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为残疾人遮风挡雨,市残联的脚步从未停歇
深圳普法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08-03 14:47

“八五”普法以来,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市残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弱有众扶的原则立场,以不断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标,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残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市决策部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普法任务,健全工作制度,加大普法力度,为深圳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城市贡献力量。

一、建立完善普法责任制

(一)坚持党组对法治宣传教育的全面领导。成立市残联“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法工作办公室,党组书记、理事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各项工作措施。印发《深圳市残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23-2025年)》,制定《2023年深圳市残联普法工作计划》《深圳市残联普法责任清单》《领导干部应知会知法律法规清单》等文件,并在市残联官网公示。落实普法工作经费,每年普法专项经费不低于50万元,将普法纳入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完善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切实履行党组推进法治建设的领导职责,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制定《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法律咨询制度》,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三)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措施。一是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推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二是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把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等纳入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实现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三是把法治教育纳入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在各类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建立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四是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法律知识考察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察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正式任职的重要参考,依照法律规定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

二、认真做好系统内学法用法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召开党组专题学习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讲座,邀请专家为市残联工作人员讲解相关法律知识;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组织领导干部利用“学习强国”“深i学”等学习平台,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能力水平。市残联2022年“学习强国”理论学习情况在市直机关工委系统排名第一。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把党内法规纳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学习型机关建设、机关(单位)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增强广大党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信访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将党内法规列入学法考试内容。

(三)深入学习宣传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通过发放法律文本、举办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向残疾人工作者发放法律文本不低于2000本,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等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提高残疾人工作者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能力;编印《深圳市残疾人政策法规选编》1000本,帮助残疾人工作者掌握政策、依法履职。

(四)加强涉及国家安全、网络安全、安全生产、机要保密、政务公开、信访、传染病防治、政府采购、财务管理、新闻宣传、公务员管理、社会组织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学习宣传,提高残疾人工作者依法行政能力。

三、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制

(一)残疾人工作政策日益健全。积极响应残疾人呼声,将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着力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2022年,出台实施《深圳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深圳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深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办法》《深圳市促进残疾人就业办法》等多个规范性文件,以更大力度促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关爱服务体系,提高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组建残疾人普法工作队伍。遴选19位政治觉悟高、社会责任感强、热心公益宣传、具有较好法律基础的专业律师组建普法宣讲团,深入全市各区开展“残联法律六进”活动;依托省残联网上普法宣传平台“粤群通”,建立“市区街道三级残联+社区残协+残疾人”的“3+1+1”普法宣传联动机制,形成专职委员、社会工作者、康复治疗师等3000余人的普法工作队伍,通过残疾人普法,让法律贴近残疾人的生活,让残疾人了解生活中的法律。

(三)建立残疾人普法宣传阵地。市残联在全市10个区、74个街道,676个社区,506个社区残协、7个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175家残疾人康复服务定点机构、10所特殊教育学校、75家残疾人街道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31个残疾人专门协会等,全市共建立1564个残疾人普法宣传阵地,深入社区、家庭、机构、学校开展普法宣传,将普法触角落到广大残疾人群体。

(四)建立以案释法案例库。围绕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建立全市残联系统以案释法案例库,编印《残疾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选编》,向市普法办普法案例库上报残疾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推动残疾人权益保障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四、积极开展社会普法宣传

(一)组织开展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根据不同类别残疾人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开展“残联法律六进”活动。近年来组织普法宣讲团、法律工作者深入残疾人家庭、特教学校、残疾人就业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残疾人专门协会开展普法教育,向上万余人次解读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二是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结合市残联“五联系”工作,组织残联系统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向残疾人发放法律法规单行本。2020-2022年会领导深入残疾人家庭400余户,开展慰问及普法宣传教育,引导残疾人学法守法用法。

三是开展“法律助残”活动。安排专业律师每周一、三定岗值班,向社会公布热线电话、企业微信,常态化开展残疾人法律咨询等工作,2022年共开展坐班服务133次,提供法律服务事项185件。从法律角度向来访残疾人解释及引导其依法主张权利,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和化解残疾人法律纠纷。

四是开展“我与残疾人保障法”征文活动。组织全市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撰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普法过程中的难忘瞬间和感人事件文章,抒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对自己、对残疾人、对残疾人事业产生的深远影响;组织我市7人参与省残联“我与残疾人保障法”征文活动并获得优异成绩。

五是开展“学法守法用法知识竞赛”活动。利用互联网,组织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通过省残联“心悦普法”普法考学平台,学习与残疾人事业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进行知识竞赛,近年共组织3500人参加学习考试。

六是积极发动我市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广泛参与由中国残联维权部组织的“残疾人权益保障 法律知识网络竞赛”,发动5万余人次参与答题并获得全省第一的好名次。

(二)围绕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结合业务工作广泛向社会开展普法。一是在宣传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时,同步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

二是在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过程中,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及时向社会通报征求意见的有关情况。

三是在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中,同步向残疾人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引导残疾人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行为习惯。

五、将普法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

(一)健全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市残联积极响应残疾人呼声,以出台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为抓手,将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摆在重要位置。推动出台全国首部地方无障碍城市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修订了《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在残疾儿童康复方面,市残联出台了《深圳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深圳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管理办法》等“1+4”政策文件,明确了残疾人康复服务定点机构准入标准、协议管理、绩效评估、安全检查等方面要求,全面提升残疾儿童康复质效。在残疾人就业方面,出台《深圳市促进残疾人就业办法》,从残疾人就业促进、创业扶持、职业培训等3个方面推出20项支持措施,如对优秀残疾人就业创业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配套资助经费,在全国率先推出互联网平台管理费补贴和盲人医疗按摩补贴。在辅具服务方面,修订出台《深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办法》,发布新版《深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目录》,将“实物配送”调整为“购置补贴”,率先在全国将智能音乐体感床垫、自动排泄护理床等纳入辅具目录,通过“扩面缩期”让残疾人享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辅具服务,进一步促进了智能化辅具产业发展。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12385服务热线等窗口上,常态化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同时积极落实各项规定,近五年累计办理残疾人来信、来访、来电10982人(件、次)。2019年,市残联成立市残联助残先锋义工大队,2388名志愿者4年累计服务4485人次。

(二)深入贯彻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2022年,深圳是计划单列市中唯一被国务院残工委确定为全国残疾预防重点联系地区。市残联积极推动出台《深圳市残疾预防行动方案(2022-2025)》,建立全市残疾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筹建残疾预防教育基地和残疾预防资源中心。创新构建“政府补贴、社会运营、市场竞争”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新机制,将服务补贴标准提升到最高5万元,服务对象扩宽到0~18周岁,目前儿童康复救助领域年均财政投入超过3亿元,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基本实现。2020-2022年共累积资助残疾儿童28749人次,康复训练经费共累积投入87773.7万元。完善“政府补贴、社会参与、市场竞争”残疾儿童救助康复新机制,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康复服务供给,170多个康复机构被纳入定点康复机构。进一步强化定点康复机构监管,制定《深圳市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构建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机制,牢牢守住康复服务质量和安全底线。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实现。修订《深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办法》,健全“市—区—街—社区”四级服务网络,完善适配服务实时监管系统,近年为10498名残疾人适配了辅助器具,为市民提供2167件次免费借用服务。深入推进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试点,为75名托养对象提供生活照料、康复训练和医疗服务。编制《学龄前听障儿童家庭康复指导手册》《听障者居家康复服务指南》,出台团体标准《听障儿童和老人居家康复指南》。积极筹建大湾区辅助器具创新中心;会同坪山区政府,组织辖区17家代表性企业参加康博会,展出了外骨骼机器人等高技术康复设备,受到国务委员、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主任王勇和中国残联主席张海迪点赞鼓励,广东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省长王伟中对此作出专项批示。

(三)深入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会同教育部门全面落实《深圳市促进特殊教育公平融合发展行动方案》,100%保障落实残疾人受教育权利。探索实施“医教康”一体化,会同滨州医学院、市儿童医院开展学前康复教育示范服务,残疾人受教育水平稳步提高,融合教育理念逐步确立。全市现有特殊教育学校10所,其中市属特殊教育学校2所,区属特殊教育学校8所;全市共有资源教室262间,2个学前特殊儿童融合教育试点区,10所学前特殊儿童融合教育试点园。2022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有5182人,其中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有2858人,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有2191人,送教上门的学生有133人,全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安置率达到100%。

(四)深入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出台《深圳市残疾人促进就业办法》,在残疾人就业促进、创业扶持等3个方面予以20项支持措施,在全国率先推出互联网平台管理费补贴、盲人医疗按摩补贴和残疾大学生实习见习补贴等。有就业意愿并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100%,户籍残疾大学生就业率100%。组织实施推进残疾人精准就业帮扶“一人一档一策”工作方案,提高全市残疾人就业规模。开展残疾人就业宣传年活动,以市场为导向举办各类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做好残疾人职业评估、指导、推介以及就业招聘等工作,促进残疾人就业服务精细化。积极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残疾人就业形势持续保持稳定。依法实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2022年10350人名残疾人实现稳定就业;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残疾人纳入就业援助范围;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设施设备购置改造补贴等,2020-2022年扶持30家,扶持金额201.15万元;对辅助性就业机构和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按实际安排人数给予补贴,近三年,我市对辅助性就业机构和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按实际安排人数给予补贴,2020-2022年补贴人次达5344人/次,补贴金额为824.51万元;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累计奖励728家,累计奖励436.8万元;举办两届创业创新大赛之残疾人公益赛,累计吸引逾281个项目参赛,获奖项目资助金达776万元。

(五)深入贯彻落实无障碍建设相关条例。加强与残疾人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场所、公共服务设施和残疾人服务设施、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服务网站、网络购物网站和新闻资讯、金融服务、市政服务、医疗健康等领域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和自助公共服务设备的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推广国家通用手语盲文,实施影视作品字幕工程。五年来,无障碍城市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力创建无障碍城市”项目荣获深圳市第三届“党建杯”暨广东省市直机关第七届“先锋杯”工作技能大赛工作创优组第一名。2021年深圳再次蝉联全国无障碍环境示范城市。推动出台《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并从2021年9月1日起实施。这是深圳在全国首次提出无障碍城市理念,是全国首部无障碍城市建设立法。《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明确了适用对象范围从残疾人,扩大到老年人、伤病患者、孕妇、儿童及其他有需要者,为打造更便捷的无障碍居住、出行和信息交流环境提供了保障;此次立法,深圳将无障碍理念融入整个城市发展的各方面,开启了无障碍城市建设的新时代。

(六)深入贯彻落实《深圳市扶助残疾人办法》。出台《深圳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进一步扩大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和提高了补贴的额度,将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同时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226元/月/人提高至400元/月/人(其中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残疾人生活补贴由原来226元/月/人和113元/月/人提高至400元/月/人;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生活补贴为300元/月/人)。市残联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5年来全市投入“两项补贴”资金6.23亿元,惠及残疾群众13.4万人次。自2020年起,市残联为符合条件的户籍持证重度残疾人办理全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38684人次,进一步减轻重度残疾人患重特大病的医疗压力。实现全市户籍残疾人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康复服务机构团体意外险全覆盖,累计赔付1340起,赔付资金1327万元。2022年,全市共有4542个残疾人家庭或单身残疾人居民申请住房补助,补贴金额共计1288.65万元。全市共有215个残疾人申请学杂费补助,补贴金额共计87.36万元。联合深圳市慈善会,成立助残公益专项基金。发动银华基金捐款72万元,用于困难残疾家庭助学。2021至2022年度,深圳狮子会累计开展助残、助学等服务活动723次,服务经费超过4800万元。

六、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

(一)在市残联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设立普法专栏,定期刊登法律法规节选、政策文件、普法文章、典型案例和普法工作动态,结合“国家宪法日”“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残疾预防日”等重要节点,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

(二)积极推动扶残助残。成立深圳消防志愿服务队助残服务队,推动深圳消防与残疾人专门协会“一对一”结对帮扶,促进社会志愿助残。健全残疾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服务机制,推动深圳残障者法律服务专业中心成立,并与深圳市三个残疾人专门协会共建“深圳市肢残人协会法律服务站”“深圳市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法律服务站”和“深圳市盲人协会法律服务站”,形成一对一法律帮扶模式,在省内尚属首次。

(三)光荣承担国家残疾预防试点任务。2022年8月国务院残工委将深圳确定为广东省唯一市级全国残疾预防重点联系地区,要求深圳聚焦残疾预防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和经验。推动市政府出台《深圳市残疾预防行动方案(2022-2025年)》,建立了全市残疾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筹建残疾预防教育基地和残疾预防资源中心,促进我市残疾预防工作走在前、当表率。

(四)对全市40724名户籍残疾人进行状况调查。调查的内容包括残疾人基本信息、就业收入、社会保障等内容,并对全市残疾人的调查情况进行了数据分析,为制定扶残助残政策提供了参考数据。

(五)推进“无障碍公益诉讼”。联合检察院对市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的单位(机构)提起公益诉讼,推动普法、执法工作开展。“无障碍设施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残联发布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十大典型案例。

(六)2021-2022年法治专项工作连续两年获省残联批复表扬,并在深圳市2021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群团组织中获得第一名的好成绩。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切实做好“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各项工作,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工作。市残联将进一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之中,进一步加强法治残联建设,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建设法治深圳作出积极贡献。

编辑 陈扬 审核 刘杰 邹远先

(作者:深圳普法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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