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直机关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普法工作要求,以“五坚持五提升”进一步提升机关工委干部及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推动机关党建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统筹部署,实现普法保障水平“大提升”
(一)注重健全机制,压实普法领导责任制。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普法工作责任机制。市直机关工委专门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直机关工委书记任组长,常务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直机关工委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委办公室。办公室牵头负责工委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部、宣传部、指导部、统战部负责工委系统党内法规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工委机关及工委系统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强力推进。
(二)注重立足职能,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根据市直机关工委职责职能,全面梳理普法内容,列明市直机关工委普法责任清单,制定市直机关工委年度普法工作方案和重点推进事项,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作为普法重点内容,并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注重强化保障,落实普法工作经费。近3年来,市直机关工委每年用于工委系统党员培训经费总计约300万元,培训范围覆盖工委系统125家党组织,培训课程中包含《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相关购书经费总计260万元/年,购书清单中包含党内法规类书籍,确保普法工作经费落实到位。
二、坚持以学为先,实现党务干部法治能力“大提升”
(一)突出关键少数,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市直机关工委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与机关党建业务相关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作为工委委务会“第一议题”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国家最新的法律法规,推动领导干部增强法治意识,做到带头学法用法。2022年以来,工委委务会“第一议题”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5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法治专题3次。2022年,市委办公厅、市直机关工委联合举办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宪法学习专题辅导讲座,邀请深圳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合规研究院执行院长叶海波同志作《中国宪法:理论与实践》专题辅导。指导通报工委系统102家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其中包括法治相关主题内容。
(二)突出队伍能力,建立工委干部常态化学法机制。每年组织市直机关工委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宪法专题学习活动,增强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组织处级及以下公职人员完成“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深圳干部在线学习”有关学法考试任务,每年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40课时。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在市直机关工委党员活动室购置一批法律和党内法规书籍,持续推进学习型机关、法治机关建设。组织开展“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活动,先后前往深圳宪法公园、南山法院开展相关学习。以讲促学,组织市直机关工委干部讲党内法规、讲党建业务,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2022年全年,工委机关组织开展的《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宣讲,国家保密法、采购法等相关业务法规学习共计12次。
(三)突出党员教育,增强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法治意识。把法治学习教育列入工委系统党员教育课程参考目录和各级各类党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其中2022年度市直机关工委系统党员教育课程参考目录中关于法治党纪课程总计40门。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全市中心工作,邀请专家学者、市直部门负责同志等作为主讲人开展市直机关党员大讲堂,组织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深入学习粤港澳大湾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和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等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及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配套制度。发起市直机关青年学习会,依托法治建设主题读书小组,推动开展阅读分享、专家讲座、特色走读、课题研究等读书活动,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党章党规、《民法典》《人民检察史》《刑法学讲义》《法治的细节》《想点大事:法律是种思维方式》《法治及其本土资源》等,组织开展法治建设主题学习读书分享会20余场,累计参加人数1000余人次。2020年以来,组织开展工委系统机关党委书记、支部书记、兼职党务干部、发展党员培训总计50余期,累计培训人数6000人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作为基本学习内容。以考促学,围绕党内法规应知应会内容,组织开展2022年工委系统党务工作人员考学,参考人员达3559人。
三、坚持制度为本,实现依法行政能力“大提升”
(一)注重统筹安排,压实依法行政工作职责。加强法律事务部门设置,进一步明确工委办公室作为法律事务工作负责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市直机关工委年度工作要点、机关党委工作计划和机关纪委工作计划,纳入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明确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和每季度推进事项,把法治建设与机关党建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促、同考核。
(二)注重程序合规,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审批、出具法律意见建议,实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程序、内容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
(三)注重结果应用,强化依法行政考评机制。组织市直机关工委新提任局、处级干部参加全市任职法律知识考试。把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等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党支部书记述职、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确保工委法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四、坚持载体创新,实现普法宣传效果“大提升”
(一)聚焦重点主题,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市直机关工委门户网站、公众号、视频号等载体广泛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以及党内法规等主题宣传。其中,市直机关工委公众号“深圳尖兵”每年围绕“宪法宣传周”发布宪法学习微课堂、挂图等系列推文;发布党内法规日签总共223期,重点讲解《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等;党建小课堂系列总计93期,以问答形式重点介绍《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相关内容。“深圳尖兵”视频号发布2期小视频,宣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内容。
(二)聚集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民心桥》民生领域普法作用。邀请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深圳海关等单位领导先后走进《民心桥》节目直播间,围绕知识产权保护、税费优惠政策、外贸进出口等话题,与听众在线交流,促进政策法规落实,解决市民反映问题59个。为贯彻落实《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全市10个区(新区)谈成效系列访谈,截至目前,共组织活动9场,解决市民反映问题74个。
(三)聚焦活动平台,组织工委系统涉法单位开展法律咨询服务。近年来,多次邀请市司法局、深圳海关、市人社局等相关涉法单位组成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推动志愿服务进广场、园区、社区,为市民提供法律咨询等志愿服务。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市直机关团工委、妇工委动员市直机关团委、妇委会,深入社区、学校、工厂开展志愿支教、结对帮扶、普法宣传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
(四)聚焦全员普法,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制度化。近年来,市直机关工委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组织编写《深圳市直机关工委系统党支部工作指引》《深圳市发展党员工作手册》等普法工作指引10余份,把党内法规普法责任落实到岗。为推动市直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开展机关党建专项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包括政治建设、理论学习、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阵地建设等6大类,以党建专项示范点创建带动法治创建活动。
五、坚持巡督结合,实现党内法规落实“大提升”
(一)强化效能优先,首创巡督结合工作机制。首创市委巡察与机关党建督查相协调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健全党建工作巡察督查相协调操作规程,实现了“巡察+督查”的监督叠加效应,为巡察提供党内法规培训和咨询参考,指导督促各党组织建立“问题+责任+措施+验收”四个清单,有力校正党内法规落实不力的问题。2022年,市直机关工委结合七届市委第一、二轮巡察发现的问题,汇总发布问题案例总计104条,组织各市直单位党组织对照问题进行自查,注意纠正和防范。成立检查组到40家市直单位进行抽查,现场督导各单位进行整改。自查、检查累计发现问题共计919条,其中847条已完成整改,其余72条持续整改中。
(二)强化问题导向,建立日常检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机制。加强对工委系统直属党组织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的督查,实行日常检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一方面,通过日常调研,到各单位对党务干部配备、发展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等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另一方面,组织开展党内法规落实情况专项督查,例如,每年开展党员党组织组织关系“双找”工作,加强党员管理和不合格党员处置;每年进行党费专项检查,对有留存党费的85家直属党委,通过现场询问党费管理人员、检查核对账、证、单、表等方式逐一进行检查核对,有力推进党内相关法规制度贯彻落实。
接下来,市直机关工委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相关工作要求,持续抓好党员干部法治学习教育、党内法规和机关党建各项制度实施,注重培养党员队伍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为进一步推进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 郑双喜 审读 曾锐 二审 邹远先 三审 洪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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