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9时,深圳积分入户申报正式开启。本次申报持续至9月30日18时,指标共有2万个。深圳公安提醒,市民朋友合理安排时间、错峰申报,在9月30日18时前提交成功即可。
操作方式如下:
1. 打开“深圳市公安局”官网(http:// ga.sz.gov.cn/)
2. 点击进入“个人业务”—“户籍迁入”栏目
3. 选择“积分入户”进行网上申请
4. 在阅读完“深圳市积分入户申请须知”后,扫码登录系统
或者可以选择另一种方式:
1. 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szga-110)
2. 进入“政务服务”—“户籍迁入”栏目
3. 选择“积分入户”进行网上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必须满足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否则将无法进入申请页面:
(一)年龄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
(二)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三)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连续满5年或合法租赁住所年限连续满5年;
(四)依照法律法规正常缴纳深圳市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年限累计满5年;
(五)无刑事犯罪记录,且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记者获悉,本年度积分入户网上申请将于2023年9月30日18时截止。
受理机关自2023年10月1日起启动本年度审核工作,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计算各项指标积分分值及总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16日,凭本人注册账号登陆申请平台,在“我的申请”查询受理情况及积分分值。
其中,2023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为复核申请期。申请人对本人单项积分分值存在异议的,可于复核申请期内进入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查看复核申请途径及方式。
2023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为复核审核期,相关部门将对复核申请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申请人可在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查询复核结果,复核后形成的积分分值为最终结果。
受理机关将于2023年12月12日通过“深圳市公安局”网站统一公示排名前20000名的入围申请人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公安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
公示结束后,受理机关将通过申请平台“我的申请”公布正式入户人员名单。进入正式入户人员名单的申请人,应按照积分入户具体办理要求和流程(详情将在“公告说明”发布),前往公安机关核验相关材料,办理入户手续。
(原标题《深圳积分入户申请通道已开启,南方+手把手教你》)
编辑 黄小菊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许家宜 三审 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