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深圳市民政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
深圳普法 深圳市民政局
2023-06-08 15:18

2021年以来,深圳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机制,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普法宣传。

一、健全普法机制,确保普法责任落实到位

(一)高度重视,健全普法领导机制

1.印发了《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坚持局党组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普法工作负总责,分管法治工作的分管局领导是普法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有序组织开展市民政局各项普法工作。

2.市民政局设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指导工作,局各处室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局各直属单位和各区(新区)民政部门成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公室,指定专门的法治宣传通讯员,承担通讯联络以及法治宣传教育信息报送任务。

(二)加强部署,压实普法责任制度

1.印发了《深圳市民政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2-2025年)》,明确了“八五”普法工作期间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及措施、组织领导和实施保障,要求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民政工作实际相结合,持续开展民政法治宣传教育。

2.每年印发《深圳市民政局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实施一览表》,进一步明晰具体工作任务、实施内容、实施时间、责任处室、责任人,确保普法责任制落实到位,切实提升民政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强化民政执法服务对象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意识。

(三)强化保障,落实普法工作经费

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单列民政法治工作经费,用于聘请法律顾问、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安排学习培训以及购买印刷法治宣传资料等工作,投入经费每年不少于80万元,有力保障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二、组织内部学习,提升民政队伍法治化水平

(一)抓好领导干部“少数关键”

每年印发《深圳市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年度内组织不少于4次的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学习,通过集体研讨、传达学习、专题讲座等形式,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保法》)、《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及其他民政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

(二)做好民政系统法治教育

1.开展常态化法治专题培训。一是每年举办不少于2场的法治专题培训,邀请法治相关领域专家教授,为民政系统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领域的法治宣讲,累计参训学员达300余人次。二是定期对执法人员、婚姻登记人员、社会组织登记人员、社工等一线工作人员进行法治培训,通过深入讲解业务涉及的法律法规,分析探讨业务难点、有关行政处罚案件、相关新闻热点,优秀案例学习等方式,提升业务人员的规范化服务水平和整体业务能力。

2.形成党章党内法规学习长效机制。一是将党章、准则、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纳入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的学习内容,同时,每季度制定一批党内法规学习目录清单,每周推送党内法规重要条款,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党内法规,教育全局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的常态化、制度化。二是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暨党建业务应知应会”知识竞赛,内容涵盖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党内重要法规知识,通过全员学习、初赛选拔、决赛鏖战三个阶段,实现了把学习竞赛变成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领悟再深入、对党章党内法举办用再熟悉,收到了以赛促学、以赛促行的良好效果。

3.定期发放法治学习资料。一是统一购买学习书籍《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 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 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等有关文件和讲话资料等方式,要求领导干部加强学习,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有关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二是系统梳理《民法典》中涉及民政工作的重点条款,摘录并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涉民政工作重点条款指引》1000余册,向局机关、直属各单位及各区民政部门派发,供广大民政干部学习使用,为全市民政系统开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指导。

(三)组织参加学法考试

1.根据省普法办、市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的要求,市民政局积极组织机关处级及处级以下公务员参加2021年度、2022年度学法考试活动,市民政局每年学法考试的参考率和优秀率均达到98%以上,并通过“以学法促普法”的方式,加强局系统的法治教育,营造全局上下浓烈的学法氛围。

三、面向社会普法,确保民政领域全覆盖

(一)加强婚姻家庭法律法规宣传,切实缓解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急难愁盼”

为了进一步做好婚姻家庭领域政策宣传,各区民政部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一是婚姻登记中心利用社区讲座和法治宣传日活动,积极开展婚姻法治宣传,着重对《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反家暴法》进行了宣传,免费为前来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提供婚姻法律咨询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通过婚姻知识讲座和活动,强化广大群众的婚姻法法治观念,倡导文明婚俗,促进家庭和谐。二是在登记处候登大厅摆放《婚姻登记办事指南》《婚事简办新办倡议书》等婚姻家庭相关宣传手册,通过电子显示屏全天循环播放婚姻登记法律法规或普法宣传视频,进一步提升婚姻当事人的法律意识。三是专门设立婚姻家庭法律咨询师或心理辅导室,委派专业律师或心理咨询师为当事人提供婚姻家庭相关的法律知识咨询或心理辅导服务,“面对面”普及宣传婚姻家庭涉及的法律知识,缓解家庭矛盾。

(二)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保护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市民政局一方面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微信公众号、社区家园网等媒体平台以及社区居民微信群、QQ、朋友圈等渠道,广泛开展线上宣传;另一方面通过发布公交车身广告、地铁广告、公交站台广告、深圳地标建筑广告,发放读本等方式进行宣传;同时市民政局印发了《深圳市民政局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和儿童服务机构”活动方案》,指导各区民政部门组织街道、社区、学校等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授等大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讲解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点和亮点,并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进社区系列活动,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引导广大困境儿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三)积极宣传《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普及老年人福利政策

1.《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政策宣传,一是通过在深圳民政在线官网、深圳民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及其政策问答、解读文件等,并通过召开宣贯推动会等方式向公众普及宣传;二是通过向各区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的通知》,引导各区通过举办学习会、专题讲座、座谈交流,发宣传单、张贴海报、电子屏广告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学习培训,进行广泛宣传。

2.为打造更高品质的都市养老样本,切实以长者需求为导向,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市民政局汇集老年人福利政策并印制成宣传折页,目前累计发放84000余份。宣传折页涉及《高龄老人补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长者助餐服务》《深圳市养老机构名册》《公办养老机构轮候须知》等众多惠老政策,图文并茂、简单明了,方便辖区内老人“一图读懂”更多惠老政策,切实帮助老年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享受更加专业化、规范化、精准化、特色化的助老服务,实现“老有颐养”的“民生七有”目标。

(四)加强社会组织领域普法宣传,提升社会组织依法自治能力

将普法教育融入社会组织执法行为,全面提升社会组织依法自治能力。一是强化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普法,向新成立的社会组织讲解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社会组织法律义务和监管要求等规定;对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中会计师事务所发现存在审计问题的社会组织,督促其及时整改。二是加强社会组织抽查监督,在开展社会组织行政检查过程中,针对社会组织存在的内部治理不完善、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宣讲法律法规规范,解答社会组提出的各项法律法规疑问,切实解决社会组织遇到的法律问题。三是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交流,比如罗湖创新空间举办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交流沙龙、举办社会治理专项课程和社会治理专项人才课程,同时利用网络平台,开展社会治理类社会组织能力建设网络课程,围绕如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项目设计与管理、社会组织的资源整合、社区服务项目的设计思路等社会治理课题,引入专家、学者为辖区社会组织进行专业传授。

(五)出台规范性文件,加强社会工作领域普法宣传。

1.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规范深圳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行为,提高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质量效益,2021年,市民政局先后印发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规范指引(试行)》等4个文件,以更好发挥社会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打造民生幸福标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2.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各种主题日活动在广大社工之间和社区居民之间形成全方位的宣传格局,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广泛开展具有特色的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征订发放普法教材,向全市近200家社工机构9000多名社工发放了普法教材,为机构社工学法提供必备的材料。二是结合实际开展法治宣传,不断拓宽普法宣传覆盖面,一些社工机构也组织社工开展了有特色的禁毒宣传、扫黑防暴法治讲座等专题普法宣传活动。

四、创新普法形式,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一)主题式推进普法宣传

2021年以来,市民政局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印发了《深圳市民政局2021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方案》《深圳市民政局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方案》,重点宣传《民法典》中与民政工作密切相关的监护制度、婚姻家庭、收养管理等条款和内容。为做好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市民政局向各区民政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民法典进社区”宣传活动的通知,指导各区民政部门积极发动辖区内的街道和社区,联合普法办、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工、平安志愿者和社区法律顾问等,综合应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的宣传形式,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开展“民法典进社区”系列宣传活动,两年多来全市累计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600余场次,社区居民参与10万余人次,线下发放宣传资料6万多份,线上推送各类宣传信息400多条。

(二)特殊节日开展政策宣传

1.结合中华慈善日、广东扶贫济困日、税收宣传月、深圳慈善日、深圳慈善月、中国慈展会等活动和举办“慈善大讲堂”、“基金会沙龙”等,广泛开展《慈善法》宣传进机关、街道、社区、公园、学校等主题活动,印制15000本《慈善法》文本,并借助漫画、图文等形式编印《慈善法宣传手册》,积极做好慈善法的宣传和贯彻工作,让市民更加生动地了解和熟悉慈善法要点。

2.充分利用清明、重阳两节等重点工作契机,通过电子媒体宣传海葬树葬,向祭祀群众派送万束鲜花,引导群众鲜花祭祖、无烟祭祀,推进绿色殡葬,努力转变群众殡葬理念,通过持续推进生态殡葬的宣传工作,越来越多的市民接受海葬等绿色殡葬,生态殡葬已成风尚,绿色殡葬深入人心。

(三)仪式感增强法治意识

为强化婚姻登记的仪式感和权威性,让更多结婚登记的新人都能意识到结婚证的法律内涵,各区婚姻登记中心结合特色日主题,装饰颁证场地,邀请特约嘉宾,为前来登记的新人举办简单而庄重的颁证仪式,通过此环节对新人们进行一次法治意识的洗礼,提醒新人尊重婚姻从尊重登记开始。

编辑 詹珊珊 审读 曾锐 二审 邹远先 三审 洪鹏辉

(作者:深圳普法 深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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