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21厘米长刀坐高铁?别说不懂法,后果很严重
南方+
2023-05-30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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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南站两名旅客先后携带管制刀具过安检被查出,被广州铁路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5月26日8时许,广州南站一安检口安检员将某男子拦下。原来是因为该男子的行李箱内疑似带有一把管制刀具。

接警后,车站执勤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置,通过开包检查,民警从箱内发现一把长约21厘米、刀尖小于60度、刀刃长约8厘米、带自锁装置的弹簧折叠刀具。

当即,民警将涉事旅客黄某传唤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刚过了半小时,广州南站三楼40号安检口又查处一名携带刀具的男子。旅客周某携带了一把刀刃长9.5厘米、刀柄长13厘米的弹簧刀。

“我不知道不能带刀呀。”黄某辩解称,自己十多年前在瑞士购买了一把带自动锁装置的弹簧刀,常带在身上。当天他准备乘高铁回长沙家中,不料被广州南站安检工作人员查出。

周某则是于2018年在贵州一集市上购买了一把“水果刀”,因为是第一次乘坐高铁,并不知道自己所携带的“水果刀”属于管制刀具。

“对于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行为,即使未造成任何后果,也会受到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民警表示,有部分群众对管制刀具认识不清,不知道携带管制刀具违法,甚至会被拘留,但只要实施了违法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惩处。

经铁路公安机关认定,涉嫌违法的两名旅客皆因对管制刀具认识不清,将多年前购置的管制刀具携带在身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分别处以黄某、周某拘留的行政处罚,同时收缴两人所携带的管制刀具。

铁路警方提醒广大旅客: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出行前请阅读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规定,切勿存在侥幸心理,如携带危险品进站乘车,铁路公安机关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原标题《带21厘米长刀坐高铁?别说不懂法,后果很严重》)

编辑 葛墨含 审读 韩绍俊 二审 张雪松 三审 田语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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