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人可以获得“共和国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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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9 13:28

共和国勋章

哪些人可获得“共和国勋章”?

依法授予,获得者须“建立卓越功勋”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党中央决定,首次开展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集中评选颁授,隆重表彰一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和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功勋模范人物。

2019年首次获得“共和国勋章”的有8人,分别是于敏、申纪兰、孙家栋、李延年、张富清、袁隆平、黄旭华、屠呦呦。

对于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授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2015年12月27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进行了明确规定。

该法第三条规定,国家设立“共和国勋章”,授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国家中作出巨大贡献、建立卓越功勋的杰出人士。

能获得“共和国勋章”的人,除了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要具有什么样的品质?

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明确表示,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是国家最高荣誉。“共和国勋章”授予为党、国家和人民的事业作出巨大贡献、建立卓越功勋,道德品质高尚、群众公认的杰出人士。

首次获得“共和国勋章”的孙家栋是我国人造卫星技术和深空探测技术的开创者之一,担任月球探测一期工程总设计师,为我国突破卫星基本技术、卫星返回技术、地球静止轨道卫星发射和定点技术、导航卫星组网技术和深空探测基本技术作出卓越贡献。

袁隆平则被称为“杂交水稻之父”,他发明“三系法”籼型杂交水稻,成功研究出“两系法”杂交水稻,创建了超级杂交稻技术体系,为我国粮食安全、农业科学发展和世界粮食供给作出杰出贡献。

“共和国勋章”多久授予一次?

一般每五年授予一次,有需要时可及时授予

国家荣誉称号奖章

今年,钟南山成为“共和国勋章”的建议人选,张伯礼、张定宇、陈薇成为国家荣誉称号的建议人选进入公示阶段。那么,“共和国勋章”的评选和授予要经过哪些步骤?

2019年评选“共和国勋章”人选时,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向社会公开作了说明。该负责人介绍,提名评选工作在党中央领导下,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经提名、评审、考察,进入公示阶段。

今年的公示中对人选的产生也作了说明——“在相关地区和部门反复比选、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组织考察、统筹考虑,产生1名‘共和国勋章’建议人选,3名国家荣誉称号建议人选。”

“共和国勋章”每年都评选颁授吗?在2019年我国首次开展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集中评选颁授时,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对这一问题作了解释:“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一般每5年授予1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逢五、逢十’周年时进行,有需要时可以及时授予。”

编辑 朱正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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