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社会征求意见!深圳国有土地供应管理将修新条例
深圳特区报首席记者 秦绮蔚
2023-03-20 21:20
收录于专题:飞阅深圳 | 专题

日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深圳经济特区国有土地供应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简称《供应管理条例》),于2023年4月16日前向社会征求意见。

《供应管理条例》共计六章八十八条,从总则、国有土地供应、国有土地利用和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方面,作出系统全面规定。

深圳2022年第四批居住用地集中出让竞拍现场。

健全国有土地供应体系,丰富土地供应方式,优化土地供应规则。如:缩小划拨范围,明确产权归政府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用地可以以划拨方式供应;严格限定协议出让范围,明确产权归社会投资主体的非营利性的公共设施用地、特许经营的公用设施用地、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土地等用地可以通过协议出让方式供应;明确公益性、非营利性的民生类项目用地可通过作价出资(入股)方式供应。

完善土地利用管理规则,规范国有土地利用管理,细化国有土地续期规则,完善国有土地收回和处分规则。如:在国家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续期规则,对续期时点、续期条件、续期年限、续期程序等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对公共利益提前收回、划拨用地收回、土地到期收回、解除合同收回等不同情形的收回条件及土地、建(构)筑物的补偿标准等事项进行了规定。

优化土地市场营商环境,优化用地审批程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如探索建立用地用林用海联合审批机制,建立以标定地价为核心的土地市场价格体系,建立重点发展片区区域评估制度,提高土地供应审批效率;明确市政府规定的重点产业项目、总部项目等类型的用地可以分期缴纳地价,不计利息;健全产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供应体系,降低用地成本,促进产业经济平稳增长;明确重点产业项目用地可以采取“带项目”挂牌方式供应,只租不售的创新型产业用房可以采取划拨、协议出让等方式供应土地,引导企业通过提高容积率等方式拓展产业空间,满足发展需求。

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鼓励综合开发和混合利用,鼓励零散用地统筹使用,鼓励储备土地合理利用。支持土地立体开发,明确地上、地表、地下空间可分层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对综合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期、供应方式及报批程序进行规定;对面积不超过三千平方米且不能单独开发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允许以划拨或协议方式供应给相邻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人统筹利用。

强化土地批后监督管理,强化监督管理,明确法律责任。针对产业项目、公共住房项目等,明确“谁提出、谁履责、谁监管”的监管责任及权利义务;规范未按期缴纳有偿使用价款、超期开工竣工、拒不交还土地,以及违法取得土地等违法违约行为的处罚标准。

深圳2023年集中出让的宝安区沙井街道二类居住用地。

记者留意到,历时近5年修订形成的《供应管理条例》,对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最新的法律法规,顺应国家深化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要素市场化配置要求,勇担先行使命、更好支撑深圳高质量发展,深化改革创新、打造一流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等,都作出了具体体现。

【读特新闻+】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经济特区国有土地供应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http://pnr.sz.gov.cn/xxgk/gggs/content/post_10491044.html

(图源:深圳交易集团)

(原标题《严格供应规则、降低用地成本:深圳国有土地供应管理将修新条例》)

编辑 王子烨 审读 刘春生  二审 张玉洁  三审 王越胜

(作者:深圳特区报首席记者 秦绮蔚)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