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玻尿酸”致人左眼失明,女子非法行医获刑
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 通讯员 张建国
2023-03-14 20:44

近日,龙岗区人民法院对一宗非法行医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该案判决目前已发生法律效力。法官提醒消费者,在进行医疗美容时应该谨慎选择医疗机构和医师,并认真甄别药品,切勿为了急于提升“颜值”而盲目行事,反受伤害。

龙岗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1月6日,被害人游某到被告人林某位于龙岗区龙岗街道远洋新干线晶钻广场的工作室,双方商议以6000元人民币的价格为游某注射玻尿酸,谈好后游某向林某支付了1000元订金。一星期后,游某前往林某的工作室注射玻尿酸,林某在为游某注射完额头部位后,游某感觉不适,林某随即将游某送往龙岗区中心医院诊治,后游某左眼失明。经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害人游某的伤情为重伤二级。被告人林某为游某注射玻尿酸的工作室未进行工商注册登记,且经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核实,被告人林某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2022年7月22日,被告人林某赔偿被害人60.3万元。

龙岗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鉴于被告人林某在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候,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且能如实供认犯罪事实,属于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被告人林某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法院综合考虑本案的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等,依法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

承办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近年来选择医学美容的人不断增多,随之兴起的医美行业乱象也层出不穷。非法行医行为不仅危害了国家公共卫生秩序,也严重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要遏制非法行医,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行为、无证行医行为、非法生产经营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行为,不但有赖于医疗卫生监督机构加强监管,更为重要的是,消费者在进行医疗美容前,应该谨慎择优选取适合自己的三证齐备的正规医疗机构和医师,要查看医疗场所是否具有执业许可证,医师是否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同时要认真甄别药品是否为正规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是否有批准文号,使用前还要跟医生做好充分的沟通,才可进行相关操作。

(原标题《注射“玻尿酸”致人左眼失明  女子非法行医获刑》)

编辑 刘悦凌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张玉洁 三审 陈建中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 通讯员 张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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