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法院构建“4×3”机制悉心护卫“半边天”
深圳特区报记者 田语壮 通讯员 刘斌
2023-03-08 20:36

乘风拼搏中赢得高光的“她”需要掌声,遭遇困境时陷入低谷的“她”更渴望肩膀。近年来,坪山法院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积极构建“4×3”妇女权益司法保障机制,在惩治侵害妇女权益犯罪行为、深化多元解纷机制、推进家事审判改革等领域全面筑牢法治屏障,倾力为“她”撑起法治晴空。2021年以来,坪山法院办理涉妇女权益刑事案件45件,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10份;办理涉妇女权益民事案件314件,调撤结案188件,调撤率达60%。

修筑三道“屏障”,“全景式”守护“她权益”

勇亮“利剑”,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犯罪。从严打击惩治侵犯妇女权益犯罪,对强奸、强迫卖淫、拐卖妇女等恶性的犯罪行为,坚持从快从重的方针予以有力打击,依法制裁重婚、虐待妇女、家庭暴力等违法行为。及时“发令”,健全反家暴工作体系。准确把握立法精神,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发出首份涉及恋爱关系的人格权益受到侵害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情形扩展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及个人信息等侵害人格权的不当行为或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等,适用范围也从家庭成员或其他同住人员扩大到了具有婚恋交友关系或终止恋爱婚姻关系后的非家庭成员,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网越织越密,实现对婚恋关系中妇女权益的全方位保障。柔性“解结”,家事审判有温度有力度。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妥善审理离婚、继承、赡养、抚养等纠纷,依法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离婚损害赔偿、家务劳动补偿等制度以及坚持照顾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切实发挥民法典保障妇女权益的作用。同时,充分利用女法官、女陪审员了解妇女心理、善于做思想工作的特点,在离婚、继承、侵权赔偿等妇女维权案件中,尽量让女法官、女陪审员参与审判,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探索三套“经验”,“愈合式”诊疗“她烦恼”

注重“问诊”,建立“心理疏导+感情修复”机制。建立法律、心理“双干预”制度,成立心理疏导工作室,全流程对当事人开展心理评估、家事调查、矛盾疏导及感情修复工作,随时了解当事人心理动态,察症结、解法结、去心结,推动诉讼程序良性开展。注重“共情”,建立“亲友慰解+乡贤规劝”机制。邀请双方当事人共同亲友及居民组长等参与调解,发挥亲情影响与乡贤威望,合力做好当事人规劝工作,促使当事人敞开胸怀,更宽容、耐心地处理家庭矛盾,最终消除隔阂,恢复感情。注重“家和”,建立“多方参与+源头化解”机制。积极参与“无讼社区”创建,主动将工作触角延伸到社会治理最末端,联合社区、妇联等组织力量开展调解,推动家事纠纷多元解纷效能持续升级,让家事纠纷化解于诉前,化解在家门口。

凝聚三种“关爱”,“共情式”融注“她温暖”

营造维权“家氛围”。注重纠纷解决方式和机制创新,设置专门的家事审判庭与调解室,着力体现“家和”主题,缓解当事人紧张、焦躁、愤懑、悲伤、对立等消极情绪,在“冷冰冰”的法律中注入人性化的感情“温度”,使妇女维权案件的处理充满人情味。提升维权“加速度”。开辟维权“绿色通道”,坚持“四优先”原则,做到快审快结;涉及执行的,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活法律赋予的各项执行措施,争取在最短时限内维护其合法权益。强化司法“人文关怀”。坚持保护弱者理念,严格遵循维护妇女正当合法权益原则,对生活困难等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依法及时办理司法救助,为其减、免、缓交诉讼费等,同时认真落实案后回访与帮扶救助制度,帮助其走出阴霾重塑健康人格。

聚焦三个“维度”,“沉浸式”赋能“她力量”

搭平台,提升普法广度。在传统普法形式的基础上,强化新媒体矩阵效应,构建“线下+线下”普法新模式,结合“三八”妇女节、法官三进等活动,全方位立体式宣讲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引导妇女群众牢固树立维权意识。挖选题,提升普法精度。开展“订单式”普法,提高普法的针对性,从“大水漫灌”转为“精准滴灌”,通过群众关心的离婚、继承、抚养、家庭暴力等生动真实的案例,引导妇女强化维权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时代妇女形象。创形式,提升普法浓度。创设四大名著系列普法微动漫、“坪坪说法”动画快板等普法品牌,将家事纠纷典型案例融入微动漫、云课堂、情景模拟等形式,大力传播家事法律、婚姻危机处理、反家暴、心理建设等知识,让法治宣传可触可感,有效提升守法维权意识。

(原标题《坪山法院构建“4×3”机制悉心护卫“半边天”》)

编辑 黄力雯 审读 韩绍俊 二审 张玉洁 三审 陈晨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田语壮 通讯员 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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