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地区PM2.5污染明显改善,基本实现达标

读特记者 李萍 文/图
2017-09-27 18:44
摘要

环保部宣教中心副主任闫世东说,但2016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只有8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仍有部分地区,尤其是京津冀采暖期的空气质量还有待改善,想享受良好空气环境,必须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攻坚战。

今年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第一阶段实施的收官之年,目前各地成效如何?

9月27日,环保部宣教中心与清洁空气创新中心在京公布的最新版《中国环境空气质量管理评估报告 (2017) 》指出,2016年各地颗粒物污染最严重的区域依然为京津冀及周边大范围区域,其次为长三角地区、两湖地区和成渝地区,珠三角地区污染明显改善,基本实现达标。其中2016年珠三角地区的惠州、深圳、珠海、中山、江门、东莞6个城市PM2.5年均浓度达标,是三大重点区域中达标城市最多的地区。

该报告由清洁空气创新中心联合该领域相关专家及各合作省市,应用“清洁空气管理指标体系”,以环境状况公报及其他公开数据为基础,从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污染物排放控制进展、环境空气质量管理进展、空气污染治理困难程度等角度全面梳理中国大陆除西藏之外的30个省(区/市)2016年的表现。

报告认为,随着环保制度建设的完善和环保监管力度的加码,2016年我国各种污染物颗粒物污染总体改善,大部分省市提前实现“大气十条”的改善目标,但空气污染治理压力仍然较大,需要继续加强清洁空气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创新。

报告分析了30个省(区/市)的污染数据后发现,在2016年,各地颗粒物污染总体有所改善,但超标情况仍然突出。PM2.5重点控制区域中的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上海、江苏、浙江、珠三角、重庆10个省(市)地区的平均降幅达7.8%,其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在采暖期的PM2.5污染依然较为严重;在以PM10年均浓度下降为目标的省(市)中,安徽、四川、江西、广西、黑龙江、贵州和广东7个省已提前实现了2017年的下降目标,与此同时,山西、陕西、江西和新疆4个省(区)的PM10年均浓度相比2015年却不降反升;同时,三大重点区域的O3污染开始显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6年近六成城市O3污染程度不降反升,“2+26”通道城市中仅9个城市达标。

而在污染物排放控制方面,报告认为各种污染物总体减排成果显著。SO2、NOX减排取得一定成效,NH3排放控制已逐渐引起重视,各项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措施也取得较大进展。但VOCs排放总量仍然较大,并已成为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新重点。接下来需要重点突破的是进一步控制分散污染源,如散煤和“散乱污”企业和机动车污染,并持续推进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此外,报告认为,大气污染自净能力、产业结构、能源消费和机动车排放四个方面反映着不同地区的污染治理挑战和难度。后三个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一个地区的空气污染程度,因此需要从污染的源头进行评估、规划和管理。

“2016年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PM2.5浓度比2015年下降了9.1%,38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8.8%,比2015年上升了2.1个百分点。”环保部宣教中心副主任闫世东说,但2016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只有8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仍有部分地区,尤其是京津冀采暖期的空气质量还有待改善,想享受良好空气环境,必须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攻坚战。

报告建议,要尽快完善排放清单等环境管理基础工作、系统推进空气质量达标管理模式、充分使用各种精细化管理手段,从而加强清洁空气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随着各省市减排工作的深入,下一步污染减排应该关注哪里,要减哪里,要如何减,成为了各地重点关注的问题。”清洁空气创新中心主任解洪兴建议,“应该根据本地污染来源、产业能源结构等特点,系统规划污染减排措施,开展环境管理的创新执政,实现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这个趋势已经越来越显著了”。

编辑 曹亮

(作者:读特记者 李萍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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