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2023年将审议法规34项
深圳特区报记者 李舒瑜
2023-02-15 17:32

2月15日下午,深圳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在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表示,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全年拟安排审议法规34件,其中继续审议14件、拟新提交审议20件,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把立法优势转化为法治优势发展优势

同时拥有两个立法权是深圳改革发展的重大优势。报告提出,继续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聚焦“双区”建设、“双改”示范等重大战略部署,加强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制定一批与先行示范区建设相匹配、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期盼相呼应的特区法规,以良法引领改革、推动发展、保障善治。

一方面,要强化高质量发展法规制度供给,制定和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条例、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促进条例、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医学科学院条例、应急救援条例、自然灾害防治条例、海域污染防治条例、职业教育条例等法规,发挥立法在解决高质量发展深层次矛盾、突破改革发展瓶颈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深圳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另一方面,注重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做好深圳经济特区外文公示语使用管理条例、城中村居民生活用水用电及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等法规的立法工作,聚焦立法要解决的最主要问题,突出重点、言简意赅、有的放矢,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切实把立法优势转化为法治优势、发展优势。

对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执法检查

监督是人大的重要职权。根据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将继续打好监督工作“组合拳”,推动监督时点从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转变,形成“全链条”监督模式,切实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

围绕市委七届六次全会确定的十个方面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视察深圳市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养老机构建设和管理服务、自然生态保育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深化深港教育医疗合作等情况,开展深圳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20+8”部分重点产业链培育发展、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情况专题调研,以高效能监督促进深圳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2021年3月,《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正式实施,全国个人破产制度在深圳正式破冰,引起巨大关注。时隔两年,这部法规实施情况如何?作为今年重点监督工作之一,市人大常委会将就该条例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法规更好落地见效。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就《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等法规展开执法检查,视察深圳市司法机关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建设等情况,调研粤港澳大湾区优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推动深圳市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把人大工作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

报告提出,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切实担负起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职责使命,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

当前,深圳市建立了200多个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70多个代表之家和600多个人大代表联系点,成为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职的重要平台。报告提出,要建好用好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提高人大代表之家、代表社区联络站、代表联络点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水平,加强代表履职平台数字化信息化建设,让代表履职更加智能化、便利化,将代表履职平台打造成群众身边的“宣传站、民意窗、连心桥、监督岗、大课堂”,广泛收集“原汁原味”的社情民意,不断扩大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有序参与,把人大各项工作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

创新是深圳人大工作的显著特征和不竭动力。报告要求大力支持基层人大工作创新,继续办好基层人大创新案例交流推进会,及时总结、全面推广深圳市基层人大工作创新成果,健全街道人大工作会议、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和代表履职监督员制度,以及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跟踪监督机制,切实提升代表议事会规范化水平,拓宽基层各类群体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一步丰富基层民主形式、拓宽基层民主渠道。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主体。报告提出,要更好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根植人民的优势,让代表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的“贴心人”、群众与党委政府的“连心桥”。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完善代表履职经费保障制度、代表履职积分系统、代表履职评价体系、代表退出和增补机制,增强代表依法依规履职意识和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意识,不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

(原标题《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在部署工作时提出今年将审议法规34项 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编辑 钟诗婷  审读 韩绍俊 二审 张玉洁 三审 朱玉林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李舒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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