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依法对4家“散乱污”企业进行查处
读特记者 何艳 通讯员 李梦霞
2020-08-01 21:12

为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贯彻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打击废品回收等“散乱污”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有效净化辖区生态环境,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在完成上半年“散乱污”企业整治任务基础上,再次组织街道、安监等部门开展辖区“散乱污”企业突击执法检查行动,查漏补缺,严查回潮新增“散乱污”企业。据统计,7月份以来,根据前期摸排情况,依法对4家“散乱污”企业进行了查处。

今年7月2日,新桥所联合街道安监、社区部门,对某源五金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营业执照、环保批复地址均与当前地址不相符,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对其进行查封。7月15日,石岩所联合街道安监部门,对1家废品回收站进行了突击执法检查,发现某创废品回收站地面残留污水,现场废塑料品乱堆放,塑料瓶内废水经发酵产生臭味。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现场查封。7月17日,松岗所联合街道安监部门,对2家废品回收站进行了突击执法检查,当场查获某果废品回收站涉嫌以逃避监管的方式将清洗废水排入外环境,执法人员现场对某果废品回收站立案调查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排污行为并撤除相关排污工艺;安监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某利废品回收站依法进行查封,并责令其立即撤除洒水水管和打包机器等设备。

据介绍,通过对“散乱污”企业(场所)开展突击执法行动,对辖区“散乱污”现象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此外,为进一步提升巩固我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成效,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散乱污”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力度的通知》(宝散乱污整治办〔2020〕1号)和《关于建立“散乱污”长效管理机制压实工业园区环保主任责任的通知》(宝散乱污整治办〔2020〕3号),持续加强与街道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建立散乱污常态化管理机制,持续加强“散乱污”企业(场所)整治力度,严防反弹回潮,确保“零增长、零回潮”,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保障。

(来源:宝安日报)

编辑 汪新林


(作者:读特记者 何艳 通讯员 李梦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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