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返乡大军们准备好了吗?
随着“共享经济”的普及,对于不少在外乡的“打工人”们而言,租车回家也不失为一个好方法。但在享受租车便利的同时,也得给大家提个醒,千万不要因一时疏忽埋下隐患。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在租赁、借用车辆等情形中,若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案例中的小李驾驶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就交强险部分的损失,车辆所有人与汽车租赁公司,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虽然是否购买保险与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直接关系,但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更多损失,请谨慎谨慎再谨慎。在租车出行之前,租车人一定要对车辆保单进行确认,确保车辆还在保险期限内。但最最最重要的是,无论采取哪种出行方式,安全都是排在第一位的。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编辑 郑双喜 审核 刘杰 邹远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