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 罗湖区黄贝街道调整相关风险区域范围
深圳市罗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12-03 23:22

深圳市罗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384号)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2月4日07时起,罗湖区调整黄贝街道相关区域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解除黄贝街道黄贝岭社区黄贝岭上村22至35栋、41至47栋、138栋、143栋、148栋、153栋至155栋、黄贝岭中村56栋至60栋、63栋、70栋、73栋、74栋、81栋以及凤凰社区清平路28号综合楼区域高风险区管理。

解除后,黄贝街道(除高风险区外)继续保持低风险区管控,期间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强化社会面管控,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特此通告。

深圳市罗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3日

(原标题《通告 | 罗湖区黄贝街道调整相关风险区域范围》)

编辑 黄力雯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王雯 三审 张必洋

编辑 编辑-黄力雯(客户端)审读 韩绍俊审核 特区报-张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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