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285号)

深圳市南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12-03 19:03
摘要

自2022年12月3日起,南山区调整相关区域防控措施。

深圳市南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 285 号)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2月3日起,南山区调整相关区域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1、解除粤海街道招商名仕花园第13栋2单元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3日20时起执行);

2、解除南山街道向南东村第43栋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3日21时起执行);

3、解除沙河街道红树西岸第2栋9单元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3日22时起执行);

4、解除桃源街道桃源村第29栋一单元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3日23时起执行);

5、解除桃源街道崇文花园第15栋、沙河街道湖滨花园涵晖阁、西丽街道新围村旺棠工业区CEO366_22公寓和招商街道龙瑞佳园山海居第6栋C单元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4日0时起执行)。

解除后,粤海街道、南山街道、沙河街道、桃源街道、西丽街道和招商街道(除各自高风险区外)继续保持低风险区管控,期间“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强化社会面管控,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特此通告。

深圳市南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3日

(原标题《深圳市南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285号)》)

编辑 黄力雯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王雯 三审 甘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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