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非居民天然气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深圳工商业用气售价将延续今年 4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的优惠价格,即较今年 1 月份售价降低 0.13 元 / 立方米。优惠政策将延续执行至今年 12 月 31 日。
记者梳理发现,早在今年 4 月 7 日,市发改委便发布了降低非居民用气价格的优惠政策。在今年 2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期间,对深圳工商业用气价格、燃气电厂用气价格、非居民配气价格较 1 月份售价进行调低。
为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复工复产的支持力度,缓解企业的用气成本压力,市发改委 7 月 24 日发布通知,宣布延续执行非居民天然气优惠政策。在延续时间段内,深圳工商业用气销售价格较今年 1 月份售价降低 0.13 元 / 立方米。深圳西气东输二线天然气供应燃气电厂价格随气源价格联动下调,并在此基础上,较今年 1 月份气价再降低 0.02 元 / 立方米。
此外,工商业用气配气价格也有所降低。《通知》提到,深圳工商业用气配气价格较今年 1 月份售价降低 0.11 元 / 立方米。燃气电厂配气价格较今年 1 月份售价降低 0.02 元 / 立方米。值得注意的是,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用气价格不作调整。
根据《通知》,2021 年 1 月 1 日起,深圳非居民用气将恢复之前最高 4.39 元 / 立方米的售价;非居民用气配气价格将恢复之前 0.9618 元 / 立方米,上浮 20%、下浮不限的价格区间内。
(深圳晚报供稿)
编辑 冯进容